(吉隆坡19日訊)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透露,只要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管轄權)(355法令)的法庭案件結束后,就會向國會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
“我們只能等法庭案件結束后,才會提呈動議。”
哈迪阿旺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接受媒體訪問時,這么指出。
本月13日,高庭擇定11月9日裁決哈迪阿旺及4造,入稟法庭要求撤銷4名穆斯林禁止哈迪阿旺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一案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