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訓斥青年留案底 吞父錢報假案
(芙蓉19日訊)為了私吞的550令吉報假案,巫裔青年因小失大留下案底!
一名巫裔青年因一時貪念,將父親交託繳費的550令吉,用來購買私人物品,事後為免東窗事發,竟向警方謊報遭匪徒掠奪,今日在法庭被判守行1年,及繳付1000令吉擔保金。
被告莫哈末阿米魯(18歲)今早在女親友陪同下前往芙蓉推事庭面控,他俯首認罪後,遭推事西蒂凱麗雅引用刑事程序法典第173A條文,判如上述。
謊稱遭掠奪
西蒂凱麗雅在被告認罪後當庭訓斥他一番,直指被告辜負父親對他的信任,更直言被告今日可濫用父親的錢財,日後工作手握更多錢財後,也可能重蹈覆轍。
她指出,被告濫用父親的錢,是一錯;再報假案,為二錯,被告將為他的所作所為,背負一輩子的案底。
她說,被告已成年,理應擁有成熟的思考能力,如今卻因一時錯誤,導致日後在求學或工作時,面對一定的困難。
控狀顯示,被告於2015年9月5日凌晨3時13分,在汝來警區被發現報假案,牴觸刑事法典182條文(蓄意提供虛假情報)。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6個月或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案情顯示,被告向警方謊稱他於2015年9月5日凌晨1時35分,在汝來縣內獨自乘摩哆時,突有兩輛摩哆從後而來,並搶走其置放在摩哆籃的腰包,該腰包內放有550令吉。
被告在汝來警區報案時,經警方盤問下坦承不曾涉及掠奪案,而是使用該筆款項購買私人物品,為免父親知道才報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