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前走私入境 2人猿幼崽今運返棉蘭
(吉隆坡19日訊)3個月前遭不法集團私運進入我國販賣的2頭人猿幼崽,經過野生動物保護局的細心照料,2頭人猿幼崽將于明早9時,運送回印尼棉蘭。
馬來西亞半島野生動物保護局執法主任卡迪爾今日召開記者會說,這2頭人猿幼崽分別是“CITRA”(雌)和“Bob”(雄),出世至今未到一年,自被營救后,送往宋溪野生動物保護局,由專人細心照料。
他說,該局與蘇門答臘人猿保護計劃及馬航貨運合作,印尼政府也會承擔運送費及馬航貨運也贊助空運費。
他說,2頭人猿幼崽是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在紅色名錄上歸類為“漸危”,及在2010年保護野生動物法令第716條文,所列為的一級保護和受保護動物。
面書展示售賣人猿
他說,當時該局逮捕4人,包括2名印尼籍男子(賣家)和2名本地男子,他們于今年7月28日在2010年野生動物保護法令第69(1)條文、第86(1)(f)和第71條文被控,4人皆否認有罪,2名本地男子獲法庭以4萬5000令吉保外,而2名印尼籍男子則以6萬5000令吉保外。
“本月2日,其中一名印尼籍男子認罪,被判入獄6個月,另3人則于6日上庭,然而總檢察署認為此判決太輕,將與有關當局深入探討和準備提出上訴。”
他說,該品種人猿僅在婆羅洲和印尼棉蘭出現。2005年至今,該局已運送14頭人猿回印尼棉蘭,而走私販賣人猿則是首宗。
卡迪爾呼籲任何知悉野生動物買賣情報的人士,可致電該部1-300-80-1010或1800-88-5151,提供情報。
野生動物保護局于今年7月24日晚上8時30分,在巴生武吉丁宜一帶某酒店泊車場內,逮捕4名年齡介于29至50歲正進行交易的男子,並起獲2頭人猿幼崽。
據悉,該不法集團是在面子書專頁展示野生動物的照片,而這2頭人猿幼崽叫價4萬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