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女電腦科技職員信用卡遭盜提”案;老千集團疑看准外資銀行在商場推銷信用卡的“商機”,把魔爪伸向信用卡卡主,盜取他們的資料后,再到購物中心狂買電子產品,大撈一筆!
據了解,老千集團獲得女事主的資料后,偽造臨時身分證,再喬裝女事主身分到電訊公司更換手機晶片卡,斷絕她獲得刷卡提醒信息。
女事主黃瑞玲(38歲)已2次到大城堡警局報案,但至今仍未獲警方消息,且銀行不但推卸責任,還要求電訊公司替還黃瑞玲被盜刷的2萬4380令吉。
黃瑞玲今日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尋求幫助,希望勸誡公眾勿再墜入陷阱。
她說,她曾到有關電訊公司詢問,但對方只提供該張臨時身分證印本,不讓她翻閱閉路電視畫面,因此暫無法鎖定老千身分。
較后,她再到國民登記局徹查該張臨時身分證的主人,才知申請人是名男子,而非臨時身分證照片上的女子。
最好不要郵寄信用卡
她強調,銀行理應負責,因他們郵寄信用卡后,並未發出通知信;另外,電訊公司在更換手機晶片卡時,也沒確認顧客身分。
張天賜希望公眾不要因方便,選擇郵寄信用卡方式,應親身前往銀行領取信用卡,避免類似案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