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界燊:槟购屋条款虽调整 屋价未降仍然买不起
(槟城19日讯)“买不起的人,依然买不起!”
民政党槟州青年团公共投诉及法律局主任卢界燊直批,州政府日前调整购屋条款的措施,不切实际,买不起房屋的人,在新指南下依然买不起。
他解释,新指南下,州政府仅提高3个可负担房屋类别条款的家庭月入顶限,并未下调屋价。
“而该条款显然只帮发展商卖可负担房屋,并非协助槟州人民购买可负担房屋。”
卢界燊今日在民政党总部召开记者会说,一个人的收入若4000令吉,要买价格20万令吉可负担房屋,可能申请不到房贷。尽管如今家庭收入调高至8000令吉,但买不到房子的问题还是没解决。
卢界燊指出,这项调整只能让收入超过4000令吉的人买到,而不是收入4000令吉以下者买到屋子。
他也批评州政府新增的15万令吉房价,予家庭收入不超过6000令吉,是项短视的措施,不能有效解决无法购买,价值30万令吉及40万令吉组别的可负担房屋问题。
“再说,这类单位不包括内部装置的费用。若加装修费约2万令吉,若再买泊车格5万令吉,总值已是22万令吉。”
卢界燊认为,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国家银行,在房屋政策方面都有责任,但槟州政府却一直炮轰其他单位,忘了其实自己有权调低屋价。
他提到,槟州民青团数月前,曾通过资讯自由法向州政府申请,以获取承建可负担房屋的发展商,与州政府签署的合约文件,至今没任何回复。
出席者包括邹新庆花园居民代表委员会主席刘志庆。
州政府不了解需求
卢界燊说,槟州有49%家庭的月入少过4000令吉,只符合条件购买廉价和中廉价屋,可是州政府通过槟州发展机构及州内私人发展商计划,却兴建80%可负担房屋,中廉价屋只占20%。
他说,购买廉价屋和中廉价屋的条件,分别是收入2500令吉以下及3500令吉以下,州政府似乎不了解要求和供应的道理。
卢氏认为,州政府应兴建50%,或者至少接近50%的廉价和中廉价屋,才能真正满足到人民的需求。
他说,州政府如同“发展商代理人”,帮助发展商推销可负担房屋,但人民仍然买不起这些可负担房屋。
类别 | 最低面积(平方尺) | 家庭月入顶限(旧指南-2014年) | 家庭月入顶限(新指南-2015年) |
20万令吉 | 750 | 6000令吉 | 8000令吉 |
30万令吉 | 850 | 8000令吉 | 1万令吉 |
40万令吉 | 900 | 1万令吉 | 1万20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