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院用醫藥卡無法索款 可要求出示拒批原因

繳付保單的醫藥卡多年卻無法索款,讓婦女不知所措!

⊙來自蒲種劉女士指出,5年前購買了一份醫藥卡保單,每年醫藥卡保費是551令吉。

她說,隨著每五年調整的保費金額,今年起保費調漲至760令吉,她就在本月11日因為腰部和脊椎疼痛不適,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馬上入住蒲種某私人醫院進行脊椎檢查。

她懷疑脊椎嚴重疼痛與多年前摔倒有關係,可是為何拖至今才開始疼痛呢?為了釐清身體狀況,才選擇進院檢查。

她說,購買保單時經紀解釋,只要進院接受治療費用都是由保險公司承擔,但保險公司因為病情不嚴重無需住院,拒絕讓她索款。

她說,購買保單或是醫藥卡都是為了保障而買,每年定期繳付醫藥卡保費到頭來卻換來自己承擔醫藥費,讓她不滿。

★林若輝律師

首先,事主可以翻開醫藥卡保單查詢前往治療的私人醫院,是否是保險公司指定授權醫院之一。

一般上,若是病者在指定醫院內使用醫藥卡索款並不難,所以建議事主致函要求保險公司出示拒絕批准原因,相關文件可以作為向國家銀行投訴文件,讓當局調查原因。

當然,保險公司都也必須依據提升提供的醫藥報告做決定,但是病者是否留院檢查並不是保險公司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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