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收藏IS国旗照 军人认罪监7个月
(吉隆坡20日讯)1名军人承认手机内收藏着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的国旗照片,今日被高庭判处监禁7个月。
高庭法官西蒂玛丽亚谕令来自波德申武装部队学院的被告莫哈末阿西迪(28岁),从今年8月19日被捕日,开始服刑。
法官裁决时指出,法庭考量了被告没犯过重罪、承认控罪已节省法庭审讯时间,以及被告在求情中表明已知错,也了解“伊斯兰国”组织的意识形态,与真正的伊斯兰意识背道而驰。
“法庭考量各项因素后,判处被告最适当的刑罚,即监禁7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被告的手机也必须交给警方销毁。”
控状指来自波德申军人学院的被告莫哈末阿西迪于今年8月19日,早上10时05分,在波德申县警局犯下有关罪行,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最高7年,或罚款及充公犯罪物件。
此案主控官是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被告则没有辩护律师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