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島市廳為義消釋疑 非因救援須放泊車固本

(北海20日訊)消防客貨車護送九皇爺花車到檳島參與遊行,泊車沒有放固本,結果接“牛肉乾”!

威北甲拋峇底義消隊于週日(18日)護送花車到檳島,下午約5時,因車子泊放在花地園(Jalan Fettes)的泊車位內,但由于沒有置放泊車固本,而接到檳島市政廳官員開出罰單。

義消隊總隊長陳萬義對檳島市政廳的做法深感不滿,在面子書上用馬來文發帖指責檳政府。

足夠理由下開出罰單

“檳州政府口口聲愛檳州人民,卻在我們執行任務時,對我們開出罰單,這根本沒念在我們是義務社會工作者。”

文中也指出,“連3歲小孩都看得出那是一輛消防用途的車輛,難道市政廳執法人員瞎眼看不到嗎?或者這根本是州政府下達的指示,不管什么車輛都可以開罰單?”

陳萬義在貼文中挑戰市政廳官員,向所有在執行救火任務的車輛開罰單。

上述事件也獲得檳島市政廳執法及公共教育小組林文明的關注,他念在該隊在做善事,昨天(19日)自掏腰包,為該隊付15令吉的罰款。

林文明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所有執行緊急工作的車輛,如警車、救護車、消拯車等,都可豁免置放泊車固本。

“不過,據我所知,該隊當時所執行的任務,超越了相關的指責範圍,確實可以被開罰單。”

林文明沒有責怪開罰單的執法人員,因為當時並沒有發生火災等救援事故,因此執法人員是在足夠的理由下開出罰單。

他之后選擇以付15令吉為消拯隊繳付罰款,而不是提出上訴要求撤銷罰單,是因為該隊當時並非在執行救火任務。

陳萬義:花車遊行需義消護送

陳萬義促請檳州政府表態,執法或救援用途的車輛,是否應該被開罰單?

他說,一般上,消防隊的車輛,若沒有任務在身,是不會隨意開出來,況且當時在開罰單的執法人員,究竟如何知道他們執行的任務和救災無關?

他說,所有遊行花車需要義消隊的車輛來護送是有原因的,因為花車若單獨行駛在大道上,或將危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所以才尋求義消隊幫忙。

他強調,他關心的不是什么任務才可以豁免罰單,他關心的是執法和救援車輛,應不應該被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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