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S確保合法才重開跑 5億罰款或算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AES確保合法才重開跑 5億罰款或算了

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20日訊)政府或將撤銷從2012年9月起,被自動執法系統(AES)攝下的逾160萬宗違規交通案件;這也意味,罰款總數約5億令吉的AES違規罰單,可能就此一筆勾銷。



來自1名高級政府官員的內幕消息告訴《太陽報》,由于首階段AES計劃是試驗階段,加上罪證蒐集工作由非執法人員進行,引發技術問題,導致執法行動飽受困擾,政府如今或將準備撤銷這些案件,以便進一步落實第二階段的AES計劃。

《中國報》針對《太陽報》的這項報導,向交通部高層人士求證時,對方既不承認也不否認,只是以“一切未有定案”回應,即當局還未決定會否撤銷之前發出的160萬張違反自動執法系統(AES)罰單。

消息人士說,那只是初級官員討論的結果,並非交通部的最終決定。



“無論是總檢察署或交通部,至今都未有任何決定。”

總檢察署曾于2012年12月宣布,位于國內14個地點的AES攝像機,基于“技術性”原因,從2012年12月18日起“暫停使用”。

《太陽報》引述消息指出,首階段計劃的爭議點,在于自動執法系統控制中心是第一方整理與核對涉嫌違規交通者被攝下的高清照片,但他們是私人公司員工,事實上負責蒐集證據的第一方,理應由警方或陸路交通局執法官員執行,這么做不符法律。

案件成政府負擔

“消息指出,法庭凍結審理的AES違規罰款案件,已被確認為邁向第二階段計劃的絆腳石,因此政府已準備撤銷這些法庭案件,作為重啟系統的措施。

“這些在首階段計劃下的大量法庭案件,已成了政府的負擔,我們必須解決它以便AES不會‘沉船’。”

針對撤銷凍結審理法庭案,會否對已繳付罰單的違規者不公平時,該官員告訴《太陽報》,這是政府的一項嚴峻考驗,或許政府可歸還這些罰款,以證明AES並非牟利作業,而是志在拯救馬路上的生命。

2012年9月至2015年4月30日發出的191萬張AES違規罰單,僅有26萬4750張總值7664萬7750令吉被繳付。

將涵蓋350地點

交通部官員也說,2016年首季度將落實的第二階段自動執法系統,將涵蓋350個地點,料將為該系統打開一個新篇章,並謂這將是政府撥亂反正的時候。

《太陽報》于2015年5月5日,根據馬來西亞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研究成果報導,設于交通燈交界處的AES攝像機,能有效減少吉隆坡和霹靂內4個地區的違規闖紅燈行為。

研究顯示,AES落實后1年內,共減少了1.23%違規闖紅燈行徑;AES攝像機設置后6個月內違規率是2.2%,而沒落實AES前違規率是4.29%。

新任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透過短訊受詢時,稱目前尚不適合評論有關議題,並指他有太多迫切事項需處理,促媒體詢問陸路交通局,並籲請給他一些時間就議題進行查證。

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斯里依斯邁阿末說,政府尚未就AES法庭案件最初最終決定,而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則沒有回應有關課題。

黃啟斌:總檢察署未有定案前
民眾暫無需繳還AES

獨家報導:丘惠萍

執業律師黃啟斌說,自動執法系統(AES)的法庭提控程序全權操在總檢察署手中,當總檢察署對相關提控程序未有定案前,民眾暫可不必還罰款。

他認為,自動執法系統還是未知數,會否繼續或擱置還是沒有確實答案,怎么有理由要人民繳付罰款呢?這對人民不公平。再說,該系統已花費不少錢,那都是人民“埋單”的錢啊!

黃啟斌今日向《中國報》發表個人看法時,批評政府朝令夕改,人民難以適從。

他說,自動執法系統就是顯示政府部門之間“你做你的,我說我的”,政府做事三分鐘熱度的最佳例子。

另一方面,據《中國報》瞭解,自動執法系統目前仍在操作,包括發出罰單給違犯者。

自動執法系統于2012年9月23日正式開跑后,國內包括雪隆、霹靂和北馬,共有14台照相機,系統實施至2月,便已發出約30萬張罰單。

不過,2013年1月,總檢察署以技術及法律問題為由,暫停對自動執法系統的法庭提控程序”,據悉,這也因存在自動執法系統與多個機構的合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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