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龍:讓垃圾蟲絕跡

東海岸的地方政府常常想方設法解決垃圾問題,大至為設立大型垃圾焚化計劃戰戰兢兢,小至為公共場所的市民亂丟垃圾而傷腦筋。

瓜拉登嘉樓市政廳最近橫了心,決意對付隨處亂丟垃圾的市民,在主要的公共場所,包括海濱、公園、清真寺、港務局廣場等地點執法。

市政廳甚至出動便衣執法官,在這些地點鵠候,只要有市民將垃圾隨手一丟,便衣官員便上前開罰單,罰款額高達10令吉,不二價,必須當場繳付。

據說,8月至今已有七十余名垃圾蟲受罰,市政廳認為此計可行,並準備繼續執法下去。

在彭亨州和吉蘭丹州,市議會也不時獻計,有時會在街上大量置放垃圾桶,方便市民丟垃圾。

雖說各州常出動官員開罰單給垃圾蟲和污染環境的人士,但是碰到“巨型垃圾蟲” ,又或者最近出現在礦區的環境污染巨無霸,目前仍然不那么見效。

市政廳或是市、縣議會長官常常說,執法不是最有效的方法,重要的是教育,而且是長期不間斷的教育,教育要從小時開始,從學校開始。

官爺講的沒錯,錯就錯在學校言教之后,師長本身有沒有身教,父母和長輩本身有沒有身體力行給孩子看,再來就是人人心中的道德觀去到什么程度,愛國愛環境的心態去到什么程度。

在日本、芬蘭和一些先進國,教育和刑罰皆嚴,溝渠和街上不設垃圾桶也不會滿街垃圾,因為他們的人民愛國、守紀律,執法官鐵面無情,污染環境者在法庭上重重的罰。

馬來西亞教育制度至今仍不重視公民意識教育,學校雖有道德課本,但教師們的心態如果能夠擴大和提升,相信地上的垃圾將不再有,破壞和污染環境的事情也將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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