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退還進項稅 政府應付利息

(吉隆坡20日訊)公正黨總秘書拉菲茲認為,政府若延遲退還消費稅進項稅給商家,就應該支付利息,以作為加重商家負擔的“賠償”。

他指出,財政部副部長拿督蔡智勇在回答國會議員提問時,首度承認政府在商家符合法律程序情況下,僅歸還41%商家進項稅。

“這意味,政府無法依時歸還進項稅給59%,讓該批商家面對嚴重流動現金問題,間接令物價上漲,以應付開鎖成本。”

拉菲茲今日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這么指出。

他說,消費稅制度實行已有半年,但還在發生延遲退還進項稅給商家,這是無法接受的。

“部長不應該以該制度甫實行半年,難免面對相關問題作為理由,這理由不能被接納,因人民一樣依時在今年4月1日支付消費稅。”

他認為,政府應停止收取消費稅,解決現有的技術問題,因只有在政府與商家都依時退款和支付消費稅的情況下,才是最公平。

“政府不可能讓民眾依時支付消費稅,政府卻遲遲未歸還進項稅,這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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