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老父母討錢不遂 自殺不成養女被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向老父母討錢不遂 自殺不成養女被控

(關丹20日訊)18歲巫裔養女不滿年邁養父母,無法滿足她的金錢需求,反鎖廁所鬧自殺,惹上官司,今日被提控時認罪,案訂11月23日過堂。



被告努魯哈菲占(18歲),來自關丹甘孟路5英里,被控于本月13日下午1時30分,在住家廁所使用尼龍繩及椅子企圖自殺,牴觸刑事法典第309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至少1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備受寵愛



被告通過法律援助律師拉菲扎向關丹推事庭推事諾愛莎求情時說,被告雖是養女,卻備受寵愛,惟養父母年事已高,無法滿足被告的開支需求。

她說,被告為了與朋友外出消費,討錢不遂而鬧自殺,如今知道自殺是犯法的不智舉動,希望能獲機會改過自新。

諾艾莎聆聽辯方求情后,訂于下月23日過堂,以等候被告操行報告出爐才判決。

此外,巫裔無業男子今日被控爆竊罪狀時認罪,被判監禁12個月。

來自關丹甘榜丹絨隆坡的被告莫哈末利祖恩(29歲,單身),被控于4月24日早上8時至下午2時30分之間,爆竊丹絨隆坡一個貨櫃式住家,取走一台手提電腦、一台相機、一件名牌襯恤、一雙名牌球鞋及總值50令吉的硬幣,觸犯刑事法典第457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高達5年及罰款,如是偷竊,監禁期可被延長至14年,若重犯可被判罰款或鞭笞。

兩案主控官皆是法蒂娜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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