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奇隆肖像被盜索賠28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吳奇隆肖像被盜索賠28萬

(台北訊)昨日,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在官方微博發佈通告,將開庭審理“肖像被用于產品宣傳,吳奇隆訴銷售生產方維權”案。吳奇隆向北辰購物中心等3名被告索賠2113990元(約28萬令吉)。



吳奇隆訴稱,因發現北辰購物中心內銷售的某產品在未經許可擅自在產品包裝、宣傳冊以及專櫃店招、海報、展板、促銷設備設施等處使用個人肖像,吳奇隆將北京北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購物中心、蘇州尚美國際化妝品有限公司及歐萊雅(中國)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他認為,被告行為屬于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使用肖像行為,依法應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並連帶賠償經濟損失2113990元(約28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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