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碧君 : 留下買路錢
大道特許經營協議,的確不是在首相納吉任內簽署,但他不能輕描淡寫的擺出一副“不關我事,過路費調漲,逼不得已”姿態,將政府提供良好基本設施的責任,推得一干二淨。
10月15日,全國18條道收費大幅度調高,政府以不賠償,以便有更多錢作為發展用途的理由,合理化過路費起價。不公平大道協議,有消費者買單,檢討大道私營化的政策?考慮廢除大道收費?不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上世紀80年代,當時的政府欲通過私營化計劃,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與提高行政效率,收費大道就是私營化計劃下其中一個產物,興建公路的責任,也從政府轉到私營公司肩上;聯邦公路呢,道路素質沒改善,經年累月出現坑坑洞洞的問題,導致消費者在多數時候選用收費大道。
私營化大道,除了讓政府卸下建路、修路的重擔,也成為執政聯盟的政治本錢,過路費調漲與否,還得看政局,若遇到選舉,政府為了贏取民心,過路費可以延後調整,或者廢除收費站,政府過後會根據協議,允許大道公司在其他地點建新收費站,再收三五十年的過路費。
過路費調漲,牽一髮,動全身,並非工程部長法迪拉所說的,若嫌過路費太貴,消費者可用聯邦公路;過路費一漲,會產生連鎖效應,尤其是運輸費調漲,加劇通貨膨脹;首相與部長對過路費調漲所發表的談話,是漠視民意、不解民間疾苦,忘了國陣在大選競選時的承諾。
花錢買難受
納吉領導的國陣政府不斷強調以民為本,但是,過路費上漲證明了,政府沒正視人民心聲,也沒有從根源解決問題,反且向人民的錢包打主意。
私營化計劃的宗旨是要減輕政府負擔,大道特許經營讓政府賠到怕;其他國家的私營化計劃搞得有聲有色,我國政府卻賠錢。
人民排隊付過路費,還要一路塞到目的地,花錢買難受,真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