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豐收教會失信案 6被告判有罪

(新加坡21日訊)城市豐收教會6名被告全部有罪!法官指康希等人明知道何耀珊專輯在美國不會成功,其他被告卻聽信康希指示,不誠實失信教會5060萬元(1億5180萬令吉)。

這起轟動全城的“長壽案”自2013年5月開審,前后140天審訊,是跨越時間最長的審訊。

國家法院首席法官施奇恩今早在國家法院一號庭發表裁決,讓本案終于有結果。

6名被告是教會創辦牧師康希(51歲)、教會牧師陳一平(42歲)、教會前投資經理周英漢(55歲)、教會前財務經理黃玉音(38歲)、時任管委會成員的林嶺恆(47歲),以及教會財務經理陳紹雲(39歲)。

控狀指被告等人在2007年至2009年間,以投資債券為名,失信教會5060萬元。他們被指這么做旨在打造何耀珊進軍美國的音樂事業,即教會所稱的“跨界計劃”。

辯方立場是跨界計劃是為實現教會宗旨而推行的計劃,被告等人沒有失信教會資金的意圖。

法官宣讀口頭裁決時說,他不相信被告認為何耀珊唱片真的會為教會帶來收益,投入的巨額款項是虛假投資。

法官認為,被告等人只預計何耀珊的美國專輯能賣出20萬張,他們不相信專輯在美國會成功,因為何耀珊之前的專輯都是靠教會資金贊助,被告應心知肚明。

法官說,黃玉音也承認,何耀珊在亞洲的專輯銷量是靠教會資金來灌水,“我無法看出他們(被告)如何誠實地相信,她在美國的專輯能賣出超過20萬張。”

法官認為,被告等人是不誠實地失信教會資金,假借債券投資的名堂調動公款,因此罪名成立。

三週後呈書面陳詞

6名被告必須在三周后針對裁決提呈書面陳詞,並于下月20日作口頭陳詞,法官之后將判處6人刑罰。

法官在下判后,定于下月13日要求所有被告提呈書面陳詞求情。康希等人須在下月20日上午作口頭陳詞,預料刑罰只會在下月20日當天或之后才宣佈。

提高被告保釋金

法官在下判后表示延長所有被告的保釋金,康希、周英漢、陳一平和藍嶺桓以100萬元(300萬令吉)保釋在外,黃玉音保釋金從50萬元(150萬令吉)增加到75萬元(225萬令吉),陳紹雲保持不變。

6名被告也被令限制出國。法官表示,他們在此期間不可離開新加坡,若必須出國,須提出特別申請,由法庭批准才能出行。

刑事失信可判監終身

刑事失信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也可另被判罰款。

由于所有被告都面對3到6項失信罪。根據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一旦刑事失信罪成,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20年,也可另被判罰款。但由于修訂過的刑事法典是在2008年初生效,因此康希等人是在舊的條文下被控。

根據舊條文的判刑,一旦被判罪成,他們可被判終身監禁,或坐牢長達10年,也可另被罰款。不過有律師之前受訪時曾指出,失信被判終身監禁的可能性不大。

陳一平、周英漢、黃玉音和陳紹雲也因偽造賬目被判罪名成立,罪成可判坐牢長達10年和罰款。

何耀珊對判決失望

何耀珊在法官下判后在面子書貼文,表示對判決大感失望,並希望支持者繼續給予鼓勵。她也相信丈夫和其他人會研究判決,向各自律師徵詢意見。

“這漫長的時期的確非常艱巨,不單單是對這6人而言,也包括他們的家人朋友和我們的教會會眾。”

她感謝支持者這段期間給予的鼓勵,並呼籲大家繼續為6人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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