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淋汽油燒妻案‧死者母親:曾勸搬回娘家 女兒常被打幾天就有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夫淋汽油燒妻案‧死者母親:曾勸搬回娘家 女兒常被打幾天就有傷

(檳城21日訊)大山腳2年前發生的“夫淋汽油燒妻案”死者母親程麗珠(70歲)說,死者黎秀鳳生前常遭丈夫毆打,她經常見到死者身上、甚至臉部,隔不了幾天,就會出現紅腫、流血等疤痕。



她指死者曾多次因被丈夫打,向警方報案,她自己也曾陪死者去警局,但她不瞭解死者在夫家的情況,也曾勸女兒搬回家住。

她說,她知道被告濫賭,但這卻非她不太喜歡被告的原因,她不喜歡被告,是因為被告常打死者。

她說,案發當天,死者帶孩子回娘家,接到被告電話后,在下午2時許向她表示要回家看看,豈料當天下午4時,她即接獲媳婦撥電通知指死者入院。



她說,她到醫院后才從醫生口中獲知黎秀鳳是被燒傷,當時也已不省人事,過后醫生也告知,因缺乏醫療器材,必須將黎秀鳳轉舁往檳城中央醫院。

“秀鳳全身被燒傷,衣服也被燒掉。”

她指死者在醫院留醫32天后逝世,並通過兒子向醫院瞭解后獲悉女兒死因是被燒。

她指死者是在巴剎賣糕點,每天約有20至30令吉收入,而且每天會把孩子帶回其家代照顧。

在受被告律師安巴納登盤詰時,她指自己患上癌症,曾動手術留醫1個月,死者也有資助其醫藥費,她也知死者生前名下有3間排屋,兩間雙層,一間單層。

她說,她不知被告是否有欠人錢,也不確定被告是否是因為不識字,才將財務放在其妻名下由妻保管,同時亦不清楚他做什么工,只略知好像是阿窿。

她透露,死者兩名孩子在事發數天后,才被帶回其家,目前由她照顧,送他們上學。

化驗師:證物沒保存好

政府化驗師阿都惹里爾說,呈堂發現燃燒痕跡的証物,包括毛巾、衣物、破布、甚至紙張,都無法找到任何碳氫化合物等燃料痕跡,是因為這些証物未好好保存,例如裝在瓶中或以塑料袋封緊。

他指証物交到化驗局時,已過了7天。

他不排除縱火的燃料,可能是火水或汽油之類。

被告詹源發(42歲)被控在2013年6月24日下午4時,在大山腳萬珠園一間屋內,殺害37歲妻子黎秀鳳,牴觸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當被告岳母供証時,一直戴著口罩受審的被告,由始至終沒抬起頭,只是在其律師安巴納登向其岳母發問一些家庭私事時,才略傾頭望向其律師。此案週四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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