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尼威就黨選上訴 聯邦法院駁回申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巴拉尼威就黨選上訴 聯邦法院駁回申請

(布城21日訊)聯邦法院今日駁回不受社團注冊局承認的國大黨主席拿督斯里巴拉尼威及另2人,就黨必須重選提出的上訴准令申請。



以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馬蘭尊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指出,這項針對社團註冊局指示黨重選提出的申請,在該黨重選后就顯得無意義了。

拿督斯里蘇巴馬念是8月21日獲宣佈為黨主席。

里察因此諭令上訴人巴拉尼威、拿督蘇迪納登和丹斯里拿督峇拉克里斯南支付4000令吉堂費給此案4名答辯人,即社團註冊局、內政部長、國大黨前青年團團長拿督威尼斯華南和副主席沙拉瓦南。



上訴人的代表律師為拿督馬諾卡蘭和達亞蘭,而社團註冊局和內政部長則是由高級聯邦律師阿馬吉星代表。

註冊局指示重選

上訴庭于7月13日維持高庭裁決,即國大黨需按照社團注冊局的指示舉行重選,因此駁回巴拉尼威等人提出撤銷社團註冊局指示的申請。

高庭在6月15日駁回巴拉尼威等人挑戰社團註冊局指示的司法檢討申請,他們過后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註冊局在去年12月5日通知國大黨,基于違反一些規定,該黨副主席和中委職及一些支部選舉無效,並指示該黨需在90天內為這些職位舉行重選。

另一方面,蘇巴馬念發文告指出,今天的裁決為這場從2月開始的司法鬥爭劃上句點,但卻已破壞了黨,並讓黨暴露在不確定因素下。

“希望黨的和解及整頓能夠在不受任何干擾下完成,並且獲得更大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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