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逝世但没阐明须遵从 继承人有权拟签新租约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业主逝世但没阐明须遵从 继承人有权拟签新租约

合约其中一方在合约有效期限内逝世,此合约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雷先生的父亲有个店铺单位,在多年前已出租给租户进行理发生意。

他指出,在父亲逝世前,父亲与租户每2年就会更新租约,不过在2012年,父亲开始病重,与租户签署为期6年的租约。

他说,父亲在2014年逝世,但合约有效期限到2018年,请问此合约是否还有法律效应?



★麦嘉强律师

如果雷先生父亲与租户之间的合约有阐明,一旦业主逝世,继承人得遵从合约内容,那这份合约就有法律效应。

否则,雷先生的继承人有权力决定要不要遵从原有合约,或跟租户签署新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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