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毆打洗車店外勞‧雙方達共識庭外和解 火爆男道歉賠50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車主毆打洗車店外勞‧雙方達共識庭外和解 火爆男道歉賠5000

(莎阿南21日訊)涉嫌毆打洗車店外勞的“火爆男”今被控上莎阿南推事庭,不過其代表律師與受害者及受害者僱主達成共識,選擇庭外和解,“火爆男”在庭內向該名外勞道歉,並賠償5000令吉醫藥費。



被告利沙努丁(36歲,自僱人士)今早11時抵達法庭,神情相當輕鬆,與律師交代期間也有說有笑。

利沙努丁被控于本月17日下午12時45分,在梳邦新村梳邦柏蘭嶺花園一間洗車中心,蓄意打傷孟加拉籍受害者沙益阿里,以致后者鼻樑斷裂;被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25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多7年監禁及罰款。

撤銷案件



主控官諾斯丹副檢察司今在法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60條文,指其被告代表律師與受害者僱主達成共識,同時賠償5000令吉醫藥費予受害者,同時,受害者僱主要求被告必須做出道歉下,以撤銷有關案件。

根據有關條文,某些罪行如沒武器致傷他人,在案件還沒進入司法程序時,被告可以在受害者的同意下達致庭外和解。

利沙努丁律師諾愛絲勤說,其當事人同意賠償受害者,並向受害者道歉,唯他們也設有2項條件,即事后,沒有人向媒體發表任何聲明,第二則是,沒有人能夠私下採取法律行動追究此事。

利沙努丁也在推事依雅麗面前,向沙益阿里與受害者僱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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