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侵40天后才敢报案 报告:乱伦案投报时间更长
(槟城21日讯)槟城妇女觉醒中心项目顾问佩玛德瓦拉说,根据妇女行动协会(AWAM)在2002年发表有关马来西亚性侵个案的研究,我国性侵案受害者在被性侵后的平均46.4天,才勇于报案。
她说,该研究是根据1999年在法庭审讯的417宗性侵案展开调查,其中未成年性侵案受害者在平均42.3天后才投报、轮奸受害者平均40天后投报、性侵受害者平均14天后投报。
他说,当中以乱伦案受害者相隔性侵和投报的时间最长,平均达89.1天。
怕责备不敢举报
“但国外情况有很大不同,研究显示,过去10年,1000名在求助 于美国波士顿‘医院性侵危机中心’的受害者中,在被性侵后的3小时至两周内就举报罪行。”
她今早在伯乐学院,为槟城妇女觉醒中心(WCC)主办的“儿童权益与媒体操守工作坊”,主讲关于性罪案受害者时,这么指出。
她说,责备受害者(victim blaming),是性侵案受害者止步于举报的主要原因。
她说,很多时候,当性罪案发生,公众的印象就先是责备受害者,就好比一个人告知“我的手机被偷了”,但他得到的却是“谁叫你要买手机”这类回应。
“就因为这些责备,受害者不敢踏前步去举报,继而失去得到援助的机会。”
她强调,该中心一直鼓励受害者报案,唯有报案才能开启援助之门。
“受害者报案后,受害者会被送到医院验伤,院方届时会联络我们为受害者提供辅导和相关援助。”
媒体下笔前先想想受害者
“别为了一份工作,摧毁一个年轻人的一生。”这是一名性侵受害者向未来媒体工作者说的话。
数年前,被继父性侵的15岁女穆斯林向槟城妇女醒觉中心(WCC)求助,她周三(21日)通过该中心法律顾问郑鸿源,在“儿童权益及媒体操守工作坊”上,向伯乐(KDU)学院近百名攻读大众传播系的学生,转达这番话。
“当年我的新闻被电视和网络报导,对你们而言可能只是平常事,但对一名女穆斯林来说,它不是。我甚至想过去死。
“出事后,在男人的眼光中,我彷如(性)工具;校方因怕我成为负担,贬了我的总学长职位,如果你是我,你会有什么感受?
“我希望你们下笔前,先想想受害者和受害者家人,别因害怕失去工作,摧毁一个年轻人一生。”
郑鸿源:6标示曝露儿童身分
槟城妇女觉醒中心法律官员郑鸿源指出,媒体报导儿童性罪案的新闻中,有6个标示可能曝露受害儿童的身分背景。
他解释,这些标示包括,受害者或其家人或亲戚姓名、照片、年龄、职业,以及住处和事发地点。
“比如报导中写,古楼市镇一名渔夫儿子遭性侵,这报导因写出受害者居住地和父亲职业,间接揭露受害者身分。”
他说,在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15条文下,媒体若报导儿童罪案或刊登儿童受害者照片,即触犯法令。
他提到,该中心于去年5月开始,进行为期4个月涉及儿童性罪案的媒体报导调查,发现在382宗报导中,59宗可直接或间接的暴露出,有关儿童受害者的身分背景。
出席工作坊者包括该学院大众传播系主任林丽玲。
报案/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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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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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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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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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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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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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 3595 | 3301 | 2998 | 2767 | 2045 |
非礼 | 2054 | 1941 | 1803 | 1730 | 1590 |
乱伦 | 413 | 342 | 302 | 239 | 304 |
鸡奸 | 218 | 174 | 158 | 189 | 214 |
性骚扰 | 19 | 39 | 34 | 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