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6人民集會合法沒禁 | 中國報 China Press

916人民集會合法沒禁

(吉隆坡22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警方沒禁止916人民團結集會,因此這項集會符合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



他說,截至9月17日警方共接獲26宗針對916集會的投報,展開15項調查檔案,其中以致傷公務員及攜帶孩童出席集會佔最多,各佔3項檔案。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調查9項檔案,包括1項涉及第505B條文(蓄意導致公眾恐慌)、1項涉及第147或427條文(暴動及蓄意破壞)、1項涉及第148條文(持械暴動)、3項涉及第353條文(致傷公務員)、1項涉及第379A條文(偷取摩哆)以及1項涉及第380條文(在建築物內偷竊)。

調查集會煽動者



15項調查檔案中,共有4項涉嫌牴觸和平集會法令,即1項涉及第15(2)條文(違反集會條件)以及3項涉及第4(2)(f)條文(攜帶孩童出席集會)。

阿末扎希週三(21日)以書面同時回覆行動黨亞沙區國會議員張聒翔以及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的提問時,這么指出。

他說,警方已經對集會者發表煽動嚴厲的行為進行嚴謹和仔細調查,並採取適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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