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番折騰,對首相納吉的不信任動議,似乎無望在本季國會中得到辯論或表決。
公正黨靈南國會議員許來賢藉26億門事件向納吉提出的不信任動議,列入國會第25項議程。
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對此深感震驚,要求許氏撤回動議,認為必須由反對黨領袖旺姐提呈,並指有關動議非“彈珠遊戲”,由許來賢提呈的話,火箭不會奉陪。
旺姐過后指示許來賢撤回動議,改由她親自提呈。然而,議長班迪卡援引議會常規,表明動議需在復會前14天提呈,不然無法納入本季國會議程。班迪卡過后還叫反對黨提呈反對納吉的議員名單,至少要有100人以便施壓政府辯論,肚子裡卻是深知對方不可能掀底牌給人看。
國會議員可自由行使本身權利,並沒普通、高級或特級議員之分。為什么反對黨對由誰來提呈動議那么在意?
如果該項動議是由國陣的普通議員提出,反對黨會否同樣拒絕奉陪?提呈者的身分為何那么重要,難不成大家要爭相在青史留名?
反對黨舉棋不定
即使國會優先處理政府事務,由于該動議已納入議程,至少有微小機會得到討論。反對黨舉棋不定,顯示它對不信任動議獲得表決的意願並不強烈,也沒有通過動議的信心與把握。除因伊黨抱持觀望態度,更大問題在于在野黨尚未與巫統異議派達成共識。
政治就是權爭和交易,在沒有任何共識之前,即便成功施壓納吉下台,反對黨也得不到好處;反之,若讓聲望見底的納吉繼續掌權,對反對黨來屆的選戰反而有利。
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曾說,除非不要首相下台,否則不撤回動議。現在又當如何說?
政客只記得黨巨頭是老闆,難道忘了老闆的老闆是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