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民政違憲准令申請 馬青法律局不滿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駁回民政違憲准令申請 馬青法律局不滿

(吉隆坡22日訊)馬青法律局對聯邦法院日前以3名申請者,無法證明本身是穆斯林,並受到吉蘭丹伊刑事法二(2015年修正案)負面影響為由,駁回民政黨的違憲准令申請判決,感到高度的遺憾和不滿。



該局主任吳健南發表文告,指無法苟同聯邦法院的立場,即指只有穆斯林才有權利挑戰有關伊刑事法,並認為這已違反憲法第8條款所捍衛的,人人平等且能受到同等的法律保障重要原則。

“我們尊重司法單位在三權分立原則底下所享有的特權,而在這起涉及公眾利益的伊刑事法個案,聯邦法院理應發揮本身的三權分立角色,不管認同與否有關的伊刑事法違憲申請,都應該提出更嚴謹和深入並以法理和案件先例為主的精闢判決,以起到啟迪民智或推動社會和民主進程的正面作用。”

他也指出,由於這項議題影響深遠,聯邦法院理應給予准令讓司法單位全面探討和審理民政黨的有關訴訟,而不應以模糊不清的技術基礎草率將其拒於門外,導致這么一項事關重大的政策性議題連進入衙門的門兒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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