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與東姑安南獲暫緩令 無需呈私人戶頭文件

(吉隆坡27日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國陣總秘書拿督斯里東姑安南今日獲高庭批准,暫緩人民公正黨起訴他們及等2造貪污及違反選舉法令的案件。

法庭的決定,意味納吉和東姑安南在申請撤銷案件審結前,無需交出相關文件,包括涉及納吉銀行私人戶頭26億令吉獻金的相關文件給起訴人。

高庭司法專員莫哈末查基指出,如果法庭拒絕暫緩案件,納吉和東姑安南就必須提供相關文件給起訴人;如果答辯人最終成功撤銷案件,(提呈文件)就對答辯人權益造成損害。

案件出現特殊狀況

他說,但法庭認為,即使允許案件暫緩,也無損起訴人權益,因為如果答辯人無法撤銷案件,起訴人日后還可以獲得相關文件。

他也說,他批准納吉和東姑安南的暫緩案件申請,是因為他認同案件出現特殊狀況,因此在等候他們申請撤銷申請有結果前,高庭允許暫緩案件,並指示暫緩其他相關的申請程序。

高庭同時也擇定案件在11月11日過堂,以讓各造入稟宣誓書。

納吉和東姑安南代表律師拿督莫哈末哈法利占告知法庭,其當事人希望案件能夠盡速解決。

人民公正黨于8月12日入稟法庭,就納吉銀行私人戶頭的26億令吉獻金課題,起訴首相、東姑安南、一馬發展公司和選舉委員會4造貪污及違反選舉法令,並要求宣判第13屆全國大選無效,必須重選。

這項由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和黨所率領的法律行動,同時也包括該黨副主席努魯依莎和蔡添強、選舉局主任賽夫丁,以及前瓜雪國會議員祖基菲阿末。

首相會在國會解釋

哈法利占指出,首相將在這次國會下議院會議中,就其私人銀行戶頭被指存入26億令吉相關問題,做出解答。

他說,由于他不希望首相在國會的解答影響法庭審訊,因此他要求高庭把首相要求撤銷案件的申請,擇定在較早的日子過堂。

“我已要求盡早的過堂和聆審日期,因為首相將會在國會就26億令吉的問題做出解答,而我不希望在國會的解答會左右這裡的審訊。”

他在庭外向記者指出,但在庭內的爭議,首相是不會在國會裡解答。

法庭較后擇定案件在11月11日過堂,早前哈法利占希望法庭能夠擇定11月4日過堂,但起訴人代表律師米雪古馬則要求較遲的日期。

市场脉搏
更多
看影音热议更多
健康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