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國家銀行預計在明年首季實施金融申訴專員計劃(financial ombudsman scheme),旨在解決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機構之間的爭論。
國行發布文告稱:“金融申訴專員計劃預計在2016年首季實施,消費者一旦與金融服務機構陷入爭執並符合特定條件下,可在計劃下尋求解決方案。”
這項金融申訴專員計劃框架建議,函告範圍、會籍、融資、監管和解決程序,已在2014年8月29日刊登並尋求民眾回響,一共接獲55份回應且普遍支持這項建議。
國行指這項框架是在金融服務2015年伊斯蘭金融服務條例之下。這項條例是在今年9月14日生效,提供大馬金融申訴專員計劃批准、監督和責任。
“這項條例成立為金融申訴專員計劃鋪路,作為國行加強為消費者安排金融爭論方案和消費者保障的一部分。”
同時,國行會在正式實施此計劃之際,公布相關職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