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金融机构进驻 佐哈里:国行必慎批
(吉隆坡29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拿督佐哈里说,任何外国金融机构若要申请在大马进行金融或银行、保险或投资,国家银行都需在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下,根据审慎准则,及整体国家利益进行衡量,确保国家经济稳定和保护我国权益。
他说,审慎准则的其中一项条件,就是该机构须具备强稳财力,良好的企业纪录、经验及廉洁程度。
“具备可行的商业规划、诚信、公司结构、及相关国家对该机构的评估。”
佐哈里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国阵民都鲁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张庆信的提问时说,国行最近一次审批是在2010年,4家外国银行获准驻马,包括法国巴黎银行、日本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和阿布扎比国民银行。
他说,截至目前,在我国运作的外国金融和保险机构的数量,包括19家为传统银行、9家伊斯兰和伊斯兰国际银行、20家传统保险、4家再保险、2家伊斯兰保险和3家伊斯兰分保。
国家 | 银行 |
美国 | 美国银行大马有限公司、花旗银行和摩根大通银行 |
英国 | 汇丰、渣打银行和皇家苏格兰银行 |
日本 | 东京银行、瑞穗银行、三井住友银行 |
新加坡 | 华侨银行和大华银行 |
中国 | 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 |
泰国 | 泰国盘谷银行 |
法国 | 法国巴黎银行 |
印度 | 印度国际银行 |
阿布扎比 | 阿布扎比国民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