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夥搶劫輪姦女學院生 4男子包括1少年不認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結夥搶劫輪姦女學院生 4男子包括1少年不認罪

(馬六甲29日訊)4名男子(包括1名未成年少年)因輪姦及結夥搶劫1名女學院生,被控上亞羅牙也地庭及推事庭,共面對3項控狀,皆不認罪,案件定於11月23日過堂。



4名被告分別是阿斯哈(22歲)、羅菲禮(25歲)、莫哈末達菲(21歲)及1名17歲少年。

未成年少年今日是在推事庭面控,推事是諾阿茲查;而另3名被告則是在地庭面控,法官是納立曼;4人皆不認罪。

首控狀指出,他們是於本月10月15日,下午12時30分至凌晨2時,在瓜拉雙溪峇汝,輪姦1名18歲女子,因此觸犯了刑事法典第375B條文,一旦罪成,將被判處不超過10年或不少於3年監禁。



第二項控狀指出,對受害者做出違反自然性行為,即迫對方為他們口交,觸犯刑事法典第377(c)條文,若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30年和鞭笞。

第三項控狀是指4人結夥搶劫受害者及其男友,包括兩台手機、頭盔等,觸犯刑事法典395(結夥搶劫)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20年及鞭笞。

較後,地庭主控官娜拉也建議每項控狀以1萬令吉保外,法官納也允准莫哈末達菲及阿斯哈,各以2萬1000令吉保外;而羅菲禮則以1萬4000令吉、17歲未成年被告則以8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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