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監督採用劣質材料 83宗排污工程出現紕漏
(芙蓉29日訊)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SPAN)總執行長拿督里端依斯邁指出,排污建設工程出現紕漏,源自於欠缺素質及不符合規格的工程,包括缺乏監督及採用劣質材料。
他說,據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的記錄,在南馬森美蘭、馬六甲及柔佛,今年共接獲83宗針對公共排污池及排污管工程紕漏的投報,不但使排污公司運作受影響,居民生活也受到干擾。
“負責構圖設計的工程顧問,有責任監督建築過程,確保建築物符合設計規格,此外,使用劣質的建設材料,也是成因之一。”
監督設計規格
里端依斯邁今日為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國家建築工業發展局(CIDB)主辦“強化水供及排污工業”座談會開幕時,發表談話。
在場者尚有國家建築工業發展局法律組主任阿都拉薩胡先、森州水務公司主任萬拉斯迪。
他披露,在83宗投報中,有60宗投報獲得發展商、承包商、工程顧問及排污公司解決。
他說,所有與水務及排污工業相關的行業,例如發展商、承包商、工程顧問、水喉業者及供應商,應掌握行業法令包括2006年水務工業服務法令及其條例、2011年國家建築工業發展局(修訂)法令(520法令)、1967年工程師註冊法令(138法令)。
阿都拉薩胡先補充,國家建築工業發展局修訂法令在今年6月1日生效後,承包商有責任確保建築物的素質與安全,對紕漏建築物負起永久責任,即直至建築物不被使用。
他說,該局有權要求承包商重建紕漏建設,或交由其他公司重建,把成本計算在該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