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图从组屋4楼跃下 经理控自杀不认罪
(吉隆坡30日讯)1名华裔销售经理因自杀不成反被提控企图自杀罪名,但他不认罪。
较后他获准以25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陈利凯(译音,25岁)被指在本月26日晚上10时左右,企图在古仔再也一栋人民组屋4楼跃下,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企图自杀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向推事莫哈末惹汉求情时指出,其妻子还有3个月就要生产了,希望推事可以降低保释金。
另一方面,在相同的庭内,1名男子面控不诚实挪用财务罪名,但他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
被告拉惹沙旦(24岁)被指在今年9月1日早上8时26分,在金马区拉惹慕达路一间马银行分行,让艾斯法莉在其大马银行户口转账1000令吉至被告的马银行户头。
被告此举牴触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上述两案订于11月2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