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然:國際法下的南海博弈
美國海軍導彈驅逐艦駛入中國南沙群島的12海里範圍內,引發地區局勢緊張。可是如果從大局著眼,雙方的對抗態度其實並不算激烈。
隨著中國對南海島嶼進行擴建,形成中國在區域內的存在,軍事投送和管控能力也跟兩年前的狀況無法相比。這包括了設施和功能的完備,是真正的實力改變。相對于美國,除了以“航行自由”為理由表達一下不滿外,除非軍事介入,否則沒什么具體事情可以做。不管表達程度如何強硬,始終還只能是表達層面。所以美國的行為,更多是一種姿態,是一種地緣格局的變化。
而在表達態度時,雙方都非常謹慎。美國並沒有強硬地要求中國停止島礁建設,同時在航行時,更表明將及至菲律賓和越南在南海的島嶼,而且兩軍更馬上啟動防止衝突的機制,並于昨天舉行高層對話。
法理上佔了道理
從中國來說,宣布這些島礁周圍的12海里,只是屬于安全警戒區。這與根據國際法派生出來的島礁周圍12海里海域為領海,在性質上完全不同。
這做法聰明靈活,第一、面對美國反制時,不涉及國家主權。因為如果是領海,當美國軍艦進入而中國不進行反擊,便等于國土被入侵;第二、美軍按照中國的12海里標準安排艦隻駛入反制,等于間接承認中國在範圍內的某種權利;第三、這範圍不是領海,意味著中國日后還可以隨時在適合的時候,按照國際法的規定,宣布領海範圍。
中國在法理上佔了道理,美國對此只能以武力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