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訊)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就巫裔青年賽莫哈末阿茲蘭去年11月2日遭警方扣查軍火案,翌日斃命于扣留室命案舉行聽證會后的調查報告顯示,死者曾遭警方使用暴力對待。
該委員會主席拿督耶谷莫哈末森今日發表文告說,根據調查,賽莫哈末阿茲蘭的死因與警方使用暴力有關,警方在逮捕和盤問死者期間使用暴力。
他說,來自新山蘇丹依斯邁醫院的法醫和醫家專家,為死者驗屍時,發現死因是鈍物撞擊胸部所致;同時也發現死者臉部、身體和雙腳,擁有多達61處傷痕,而部分傷痕是死者抵擋暴力對待時所致。
耶谷莫哈末森指出,有證據表明,涉及的警員消滅現場證據和隱藏目擊者,這包括在醫學專家抵達前,清理案發現場;處理相信沾有死者血跡的地毯;隱藏目擊者。
“警員使用非警隊提供的手銬,導致死者手腕受傷。警方嚴重違反逮捕和對待扣留者的標準作業程序(SOP)。
胸部受鈍力創傷
“警方刻意使用暴力致死死者,涉及警員已觸犯刑事罪,可在刑事法典第302和325條下被控,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或107條同讀。”
該委員會建議警隊紀律局對付涉案的警員,同時建議總檢察署,根據2009年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法令第30(1)(C)條款,提控涉案警員。
來自柔州邊佳蘭甘榜峇魯的巫裔青年賽莫哈末阿茲蘭(死亡時25歲,前燒焊員),于去年11月2日晚上9時遭警方扣查,協助調查軍火案,翌日斃命于扣留室。
死者解剖后的死亡證書說明,他是死于“胸部受鈍力創傷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