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路霸用駕駛盤鎖砸車.男撞車.女砸車 雙方都犯法或將被控
(梳邦再也31日訊)女郎被指為“路霸”,以駕駛盤鎖砸車案;警方查悉,雙方確都有犯下刑事罪,不排除會在近期援引相關法律條文,提控2人上庭!
梳邦再也警區主任耶哈雅助理總監說,這起事件雙方都有涉及毀壞彼此車輛的錯誤,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427條文(因惡作劇而導致25令吉以上的損失)和506條文(刑事恐嚇),分別調查2人。
他說,警方會儘快完成調查工作,並把報告交給副檢察司定奪。
他說,這起事件於本月28日早上8時45分,在雪州梳邦再也SS15/5A商業區的泊車位發生。
他說,被指是路霸女子(34歲,藥物供應商)當時駕著黑色富豪轎車抵達後,發現本身的租用紅線泊車位,被一輛來歷不明的銀色豐田CAMRY轎車霸住了。
“女子於是將轎車擋在該輛豐田轎車前頭,接著便進入店內,不料早上10時37分,她聽到車鳴聲響了很久後才走出去準備移車,結果被豐田男司機驅車撞擊其車輛。”
耶哈雅說,女事主責問對方,男子指他要開車離開,並推倒女事主年邁的父親,還出言恐嚇女事主後關上車窗,再度撞擊其車輛。
女事主過後向梳邦再也市議會和警方求助,在等待過程中,女事主的車輛再被對方驅車撞了數次,導致右邊車門和車窗玻璃,都毀壞不堪。
“女事主見狀後,取出駕駛盤鎖敲打對方車子數次,當市議會官員和警員抵達後發出罰單給男子時,後者再次恫言會找女事主算賬。”
他說,初步調查,現場沒有閉路電視,雙方都向警方報案,而警方已錄取2人的口供。
護老父被逼火爆
女事主莎莎法麗娜受訪時指出,她當時的“火爆”行為,是別無選擇,因她當時懷疑對方已醉酒,為保護自己及年邁的父親,才這樣做!
她解釋,對方除5度撞擊其轎車外,還推倒其68歲的父親導致他手臂受傷,她擔心自己與父親會遭到對方傷害,故只好先“狠砸”對方的轎車防撞桿,以起阻嚇作用。
她說,對方開始時看見他們一老一女,語氣態度甚為囂張,但在她發狠之後,對方囂張的氣勢已被她壓住。
“他是看我和我的父親好欺負,才會那麼囂張;如果我不那麼做,恐怕他會有進一步的行為,傷害我和我的父親。”
她補充,她曾猜測對方是處於醉酒狀態,後來警方向她證實,對方於案發當天凌晨時分,確實有與友人到酒吧喝酒。
指警方姍姍來遲
警方遲來,也是禍因之一!
女事主莎莎法麗娜說,事發時她是為了保護自己和父親,才出此下策,因此她指若當時警方能及時趕抵現場,她絕對不會做出如此魯莽的行為。
她披露,警方是在“三催四請”的情況下,才於案發35分鐘後抵達現場。
“我是先二度撥電給梳邦再也SS17警局,但仍沒看見警員抵達。”
她說,一名女街坊看見警方遲遲未到,幫我撥電至梳邦再也警區總部後,警方才於15分鐘內抵達。
她承認,她明知破壞別人的轎車是不對的事情,但一切只是為了自衛。
她透露,當時她有鎖車器在手,可以很輕易地嚴重損毀對方的車輛,甚至傷害對方,但她並沒有這樣做。
“你有視頻,我有7證人”
對方有視頻作物證,女事主也有7名目擊者作人證!
女事主莎莎法麗娜於其住家受訪時披露,案發當天已有5名目擊者到警局錄口供,若警方需要,仍有2名目睹案發過程的街坊能到警局錄供。
女事主父親沙菲利(68歲,退休人士)於案發現場受訪時透露,當時雖有多名目擊者,但因為事發突然,大家都反應不及,故沒前來幫忙。
“因擔心對方若發難,會殃及池魚,故我和女兒也沒向人求助。”
被詢及是否知道自己或將會被提控,莎莎法麗娜回應不知詳情。
“警方至今還沒給我一個交待,我完全不知此案的進展。”
莎莎法麗娜是2名孩子的母親,本身也受過高等教育,於大學畢業後開始接管家族生意。
男司機友人行徑猖狂
莎莎法麗娜說,豐田司機不只驅車5次撞擊其車和恐嚇父女倆人,當雙方到警局報案後,對方還“差使”一名友人上門,猛敲其店面玻璃門,導致店裡女職員懼怕萬分!
她說,對方態度十分囂張,先是在車裡鳴笛數分鐘和撞其車子,其父親出面時更帶著恐嚇語氣威脅人。
她說,案發當天下午1時當她到梳邦再也完成報案後,曾和對方及陪同報案的友人碰面,不料該名友人卻在半個小時後出現在其店舖,猛然敲打玻璃門和望進店裡。
“當時店裡只有一名女職員,看到對方如此猖狂行徑後不敢開門,直到我回來後將在警局偷拍的照片讓女職員看時,確認上門男子就是陪同他報案的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