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二橋和巫統大廈避雷針坍塌 調委會:人為失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檳二橋和巫統大廈避雷針坍塌 調委會:人為失誤

(檳城2日訊)檳州第二大橋引橋和巫統大廈避雷針架構坍塌事故的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這兩起事故,皆因人為失誤而起!



報告說,若不是人為失誤,相關事故,應可避免發生。

根據有關報告指出,1995年,設計巫統大廈避雷針架構的工程設計師,居然只是一名剛畢業的工程師。

“有關工程師是Lee Ah Yew,被指無能,且犯下嚴重錯誤。



“對方使用錯誤的方式計算,導致有關結構,無法對抗強大風力,進而倒塌。

“對方使用錯誤的‘基本風速值’,導致其后的設計,出現嚴重錯誤,包括錯誤估算有關架構的彎曲力矩,導致承受力只有應有的40%。”

報告說,該工程師還是用錯誤的“長徑比(slenderness ratio”,這導致有關架構,非常修長,而這是最嚴重的錯誤。

報告說,該名工程師不曾為有關結構進行“風洞測試”,或進行“動態分析”,以檢查有關結構對大風的承受力。

剛畢業工程師設計結構

檳州首長林冠英今日在記者會上,代表檳州政府公布檳州第二大橋引橋和巫統大廈避雷針架構坍塌事故的調查報告。

此外,報告說,簽署、並把有關設計圖,呈給市政廳批准的“提交工程師“(submitting engineer)Gerry Wong Kong Ming,也須負責任。

“有關工程師,未對設計圖進行檢查就簽署,因此對事故有責任。”

報告認為,兩人所屬的公司,即Tahir Wong Sdn Bhd,必須負上法律責任。

報告也建議,大馬工程師理事會(BEM),對兩名工程師,採取紀律行動。

業主未例常安檢

報告說,調查委員會在巫統大廈避雷針架構坍塌事故上,發現另一些問題,但這些問題,不是構成事故原因。

這些問題包括巫統大廈業主,即JKP有限公司,未對大廈,以及避雷針架構進行例常的安全檢查。

報告也點出,有關公司,未依據檳州地方政府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法令第85A條文,呈交建築安全報告。

報告點出,檳島市政廳沒有對上述業主,未呈交報告一事跟進;報告認為,市政廳必須確保有關業主遵守條例,呈上報告。

沒負起救災統籌工作
縣署官員失職應開除

巫統大廈避雷針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縣署官員阿茲茲失職,未依據“指示20”(Arahan20),即在緊急事故時,進行應對工作(emergency responses),應當被開除。

報告說,阿茲茲根本不知道自己應該在巫統大廈避雷針架構坍塌事故上,負起救災的統籌工作。

報告形容,找不到比他更糟糕的人。

報告指出,阿茲茲只有在事發當晚,抵達現場“觀看”;根據報告,阿茲茲說,當晚只是在警戒線外旁觀。

態度不認真

報告說,阿茲茲對事故不認真,以“沒什么”(tidak apa)的心態面對;報告說,事故隔天,他還高興到其它地方巡視樹倒的情況。

根據報告,在現場傳出有人被埋的消息后,阿茲茲也未到場;他說,沒有受到邀請,儘管那是身為縣署官員,所管轄的區域。

報告說,阿茲茲認為沒有他在,救災工作也能進行。

報告形容,阿茲茲“無恥”地認為,沒有去現場,只是他工作上的“弱點”,並非“失職”。

報告認為,他不適合再留在縣署,建議開除他。

檳二橋坍塌6造須負責
主承包商可索賠

檳城第二大橋橋引坍塌事件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6造必須對有關事件負責任,包括承包商Cergas Murni、監督顧問ARUP、次承包商Giga、檳城第二大橋有限公司執行員、引橋檢驗者、簽署,以及批准該引橋設計圖的工程師。

報告指出,承包商是基于非委託責任原則(non-delegable duty doctrine及目的性原則(fitness for purpose principle)下,必須負起責任。

“Cergas Murni身為3A配套工程的主要承包商,必須負上全責,不過有權向Giga追討賠償,因對方疏忽而造成該意外。”

材料供應商不需負責

報告也說,該工程監督顧問Arup因失敗監督引橋侵蝕部分,在引橋不安全使用時,批准凝固的設計釋疑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RFI),因此該公司也需負責任。

報告也指檳第二大橋有限公司的執行員,沒有執行本身任務全面監督工程,需負上責任。

“簽署及批准該引橋設計圖工程師加馬阿都,也因為違例BOWEC 30(5)條例和沒有監督引橋製造過程,也要負責。”

報告說,該名檢驗引橋安全的工作人員西瓦納斯,因為將不安全的引橋確定安全,違例BOWEC74(1)和74(2),同時沒有監督引橋製造過程和檢查引橋材料。

不過,報告指,沒有證據顯示引橋材料供應商必須對這起事故負責任,儘管有發現一些管子已生鏽,但無從知道該生鏽程度是否超標即10%。

建議紀律調查5工程師

檳城第二大橋坍塌事件調查委員會建議大馬工程師理事會(BEM),對涉及引橋工程的5名工程師展開紀律調查。

該5名工程師包括來自Giga的Lim Chor Pin、Cergas Murni的Chan Kah Keen、加馬阿都及來自Arup的Goh Beng De和Wong Chee Thong。

報告說,BEM必須採取行動杜絕工程師在設計圖、計算等方面,以橡皮圖章態度行事,同時闡明每個工程師的工作範圍和角色,和必須遵守的條規。

“他們也該對重量級引橋的設計、製造、運用、監督和安全使用,展開仔細研究和檢討。很多工地事故都出自臨時工程的問題,臨時工程也應給予等同永久工程的關注。”

報告建議,合約上必須謹慎詳寫主管的責任範圍和權力,以免主管權力僅在行政和涉及金錢方面。

檢驗引橋安全員工
沒業資格獲證書

沒有專業資格,卻可檢驗引橋安全!

檳城第二大橋坍塌事件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出,2013年6月6日事發前一天,檢驗引橋安全的工作人員西瓦納斯,不具資格和不會解讀圖測,令人吃驚是,職業安全及健康部門竟可以頒發中級證書給完全沒有資格人士。

該調查委員會遺憾職業安全及健康部門以“機密”理由,拒絕公開斜道意外的報告以協助調查,該會也不解為何有關工程事件會被視為機密。

報告說,第二大橋引橋事故是人為疏忽造成,而且事故可以避免發生。

沒妥善維修引橋

“事發前一天,西瓦納斯有檢查該坍塌的部分,事發當天,咨詢顧問Arup也批准繼續進行凝固的工程。”

報告說,引橋坍塌是基于該引橋無法承受倒入的鋼筋混凝土重量,而且也是基于建築上的錯誤,包括一些安裝工程沒有對角支柱,即使在設計圖上有註明必須興建,引橋沒依據設計圖來興建。

報告說,次承包商Giga也沒妥善維修引橋,地面可能由于侵蝕而不平,導致一些樁子並不在平地,同時一些樁子只是局部安裝在木材上而已。

“次承包商粗心大意態度也是導因之一,若工程師有嚴密監督,將能避免該事故。“”

報告指出,工地上有很多來自承包商、次承包商及咨詢顧問的工程師,但卻無人察覺這問題,甚至次承包商也擁有本身的工程師來監督本身承建的部分。

報告指出,事發前,當局違例的沒有進行土地侵蝕測試,不過事發后的檢驗顯示沒有大規模土地侵蝕。

林冠英:就2坍塌報告
檳政府今公佈行動

檳州政府今天發布檳第二大橋引橋,以及巫統大廈結構坍塌事故的調查委員會報告。

檳州首長林冠英說,針對這兩份報告,州政府明天公佈將採取的相應行動。

林冠英今日在光大28樓召開記者會,這么說。同時,各報媒體也各獲一份報告。

他說,有關報告上週五根據程序,呈給檳州元首敦阿都拉曼,現可正式發布。

他形容,該報告是“好”報告;不過,詢及州政府會針對報告內容,採取任何相應行動時,他只說,明日公佈。

他指出,媒體可在閱讀,及“消化”報告內容后,可在明日的記者會再提問。

“到時,我們也會公佈是否有任何對付行動。”

林冠英也在記者會后,移交報告給引橋坍塌死者達祖丁的家屬,即妻子莎莉法及弟弟拉丁。他說,若家屬需要採取法律行動,州政府將援助。

另外,報告有影印本及電子本,是雙語(英語、馬來語)出版,長達312頁。其中,關于巫統大廈結構坍塌的報告,長達176頁,關于引橋坍塌事故的報告,則長達105頁。

報告點出事故肇因,以及建議應採取的對付行動;有關報告已公開發售,每份200令吉。

出席記者會包括檳州行政議員佳日星、林峰成、彭文寶、羅興強、拿督阿都馬烈、檳州秘書拿督斯里法力占,及伊斯蘭黨柏馬當巴錫區州議員拿督沙力曼等人。

“民行競選伊黨選區無不妥”

林冠英說,伊斯蘭黨先挑起要在行動黨議席競選的課題,因此雪州行動黨表明要競選伊黨選區一事,並無不妥。

“這是民主,哪個選區都可競選,伊黨甚至想攻打我的選區,到阿逸布爹區競選。”

林氏也批評,伊黨要成為巫統顧問。

“伊黨本身就是個問題,怎么幫人解決問題?”

他說,伊黨不願拒絕2016年度財政預算案,顯示伊黨已“傾向”國陣。

“他們不願對26億令吉獻金、一馬發展公司課題等進行問責。”

沙力曼否認不支持檳政府

伊斯蘭黨在檳州的唯一議員拿督沙力曼,否認英文《新海峽時報》報導,指他不再支持檳州政府一事。

沙力曼是柏馬當巴錫區議員,週一(2日)在檳州首長林冠英召開的記者會,照稿念出聲明。

他說,他本身甚至不曾接受該報的訪問,要求該報收回這篇報導。

他指出,他依然支持檳州希望聯盟政府,同時支持檳州首長林冠英。

“我會繼續擔任州議員,為民服務。”

沙力曼念完聲明后,記者欲提問,但對方正起身離去;林冠英這時告知,沙力曼有會議要出席。

接著,沙力曼離開記者會現場。

遺孀指未決定提控
「我很生氣人為失誤」

獨家報導:梁傑華

(檳城2日訊)“我很生氣,如果不是人為失誤,檳城第二大橋引橋就不會坍塌,我丈夫達祖丁就不會白死!”

2013年6月6日晚上,檳城第二大橋位于峇都茅的引橋突然坍塌,壓死正好駕駛轎車,經過引橋下方的達祖丁。

有關事故的調查報告經出爐,且事故肇因,竟是人為疏忽造成的。

達祖丁妻子莎莉法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她已閱讀有關報告。

“如果相關方面好好工作,就不會發生意外。”

詢及是否對相關單位或人士,採取法律行動,她說,尚未有決定。

她說,事故發生至今已超過兩年,本身的情緒也平伏許多,不過,談起有關事故時,還會憶起丈夫生前的點滴,傷心難過。

“平常時候不會怎樣,但偶爾談起有關事故,就會難過。”

她說,與達祖丁育有的兩名孩子,如今孩子也習慣沒有父親的日子。

她坦言,早前已開始使用第二大橋,到威省或其它州屬。

“大橋剛落成時,堅持不用該大橋,不過現在已使用該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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