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首相办公厅官员控79罪 男子监27年打78鞭
(新山2日讯)无业男子冒充首相办公厅特别事务秘书处官员行骗,诈骗两家企业逾53万令吉,今早被控78项欺骗及1项冒充欺骗罪;他认罪后,被判坐牢27年及鞭笞78下。
来自登嘉楼的被告莫哈末礼祖安(34岁),今早在新山第一推事庭上面控。
控状指他于2013年12月至今年2月期间,冒充首相办公厅特别事务秘书处官员,以可协助获得农业及农基工业部属下的某养虾农场计划地契为幌子行骗。
在这期间,被告向两名企业主管收取总额达53万5448令吉款项,并存入被告在马来亚银行的户头。
被告的上述行为,牴触了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或不诚实引诱移交财物)及刑事法典第419条文(假冒欺骗)。
通译员在庭上花了近1小时宣读79项控状,被告对于每项控状皆俯首认罪。他在求情时说,本身育有1名1岁7个月大的孩子,望法庭减轻罪刑。
推事莫哈末阿兹兰沙依据每条控状下判时说,被告的刑罚可作为警惕他人的作用,他依据每条控状判处被告入狱及鞭笞,合计坐牢27年和鞭笞78下。
此案主控官为诺法哈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