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立1MDB引致借貸負債 敦馬:納吉應被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創立1MDB引致借貸負債 敦馬:納吉應被控

(吉隆坡2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抨擊,若沒設立一馬發展公司(1MDB),巨款不會無故消失,因此即便還債後,創立1MDB和該為此事負責者,均需因濫用銀行和金融系統而被控。



馬哈迪今日在其部落格撰文對總檢察署宣布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和和其代表律師鄭文傑在相關罪名下被提控一事感到不解,並說1MDB早前以每平方英尺60令吉價格向政府收購土地,建議該公司大可以以收購價的5000%價格,出售土地還債。

他認為,創立1MDB並促使該公司借貸和負債420億令吉的首相納吉,才是那個應被冠以破壞國家金融和銀行系統罪名而受提控者。

他猜測,凱魯丁和鄭文傑或因到英國、瑞士和香港,就1MDB議題報案而被控,罪成可監禁最高15年,但外國媒體有關1MDB投資的報導,早在凱魯丁投報前已出現,並且認為這些新聞並非偶然報導,含有涉及者和內情等詳盡報導。



外報詳盡報導

他指出,大馬過去擁有良好金融管理和銀行系統紀錄,而1MDB或財政部沒有有效反駁相關媒體報導,令報導構成大馬金融和銀行系統遭濫用的壞印象,最終導致大家對大馬政治、經濟和金融失去信心。

“若沒有1MDB和負債420億令吉,媒體就不會大肆報導和出現報警情況,那這些媒體報導是否也可被視為破壞行徑?”

馬哈迪因此認為,創立1MDB者、借貸、媒體報導和向警方報案的系列涉案者,統統都需在該罪名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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