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山: 來臨黨選打硬戰 若中選將提拔新人
(馬六甲2日訊)民主行動黨甲州主席吳良山指出,來臨的黨選是一場五五戰,有可能他與甲市區國會議員沈同欽的領導層會一敗塗地,不過若他在黨選中勝出,他將卸下主席位,提拔新人領導。
他說,該黨將於12月13日舉行改選,他和沈是不受祝福的甲州領袖,可能面對敗選。不過,該黨絕對不可接受假黨員、籌款放入自己口袋,以及用黨的錢買任何產業放妻子名下的事情。
他說,如果這次勝選,他與沈同欽會從旁協助新領導層,重整甲行動黨的威望。同時將繼續維持甲行動黨的正義,把黨帶上另一高峰,並確保行動黨能夠穩定面對國陣任何的挑戰,以及挑戰在來屆大選成為執政黨。
吳良山昨晚出席由正義聯盟舉辦的“支持沈同欽、吳良山千人晚宴”時,這么指出。
會繼續為人民服務
他說,官司對他和沈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但他們都樂觀面對,因為有一組黨員在背後支持,雖然路途遙遠,但他們不會放棄,並會繼續為人民服務、講真話。
吳良山也是魯容區州議員,加入行動黨21年,擔任了5屆議員。他也以“瘦田無人耕,耕開有人爭”形容甲行動黨目前的處境,並感觸作出攻擊的是黨內的同志。
他指出,行動黨應該是對外攻打國陣,對內犯錯須自我糾正,才是人民想要的行動黨。
“今天批評行動黨,不是希望行動黨倒台,而是希望行動黨是一個人民要的政黨。”
他說,他和沈不應因為講真話而被除掉,對人民不公平。來屆的黨選,他們也將面對更大的挑戰,或因此退出政壇。
他希望人民及黨員給予清楚的指示,同時不希望黨內出現不健康的競選方式,把他們拖下來。
從未公開投訴者身分
吳良山說,做議員也要有道德,要保護投訴者的身分,這是他和沈同欽堅持的原則。
他指出,他當了21年的議員,接過各種投訴,但都不會公開投訴者的身分,否則會對投訴者不公平,而這也是應有的道德。
他說,4月17日出席遴選候選人會議,身為甲州主席的責任,是要黨選出一個好的候選人,不是為了個人。但是會議內容外洩,造成他與沈兩人被起訴誹謗。
“我與沈同欽若要明哲保身,透露投訴者的身分即可脫身。但我們很堅持保護投訴者的原則。”
他也說,他和沈不是行動黨裡的應聲蟲(Yes Man),是有話直說的人,但是沒有出賣行動黨,也沒出賣人民。
此外,吳良山指出,若他與沈的誹謗案上訴得直,將把正義聯盟籌募的所有法律基金,包括利息,轉捐給學校、醫藥及癌症中心,一分錢都不留。
冀民眾給予支持
★甲洞區國會議員陳勝堯
行動黨要有原則及立場,就和任何行業如律師一樣,都要講究原則、尊嚴及人格。
閉門會議、私下所討論的課題,不應帶上法庭,上演自己人告自己人場面,這是不對的。加入行動黨,不是要針對自己人打官司,也不是為了陷害自己人。
據我所知,沈、吳沒有涉及貪污,他們在議會為人民請願、打抱不平,希望民眾給予他們捐助和支持。
黨內要立下典範
★雪州高級行政議員拿督鄧章欽
行動黨不只要成為好的反對黨,好的執政黨,黨內也要立下典範,作為里外一致的黨,才是行動黨應有的原則。
我們不能對外講正義,對黨內同志的遭遇不聞不問。
行動黨也要有政策,不能容許同志告同志上法庭,要控告同志就退黨,因為黨的事情是家務事,就要家裡解決,不是交給法官,這是黨紀律。
這個政黨不是任何家族、集團的,是屬於人民的,因為人民決定一個政黨的生存或死亡。行動黨走到今天,也不是因為領袖厲害,而是來自人民的支持。
讓新人上陣峇章
★峇章區州議員林敬賢
12月13日是甲州行動黨改選的日子,如果還有機會在州委會,將要求來屆大選上陣吉里望州選區,由新人攻打峇章州選區。
不盲目崇拜領袖
★柔州士姑來州議員巫程豪
在民主社會,我們只能欽佩、尊重做對事情的領袖,但不能盲從、崇拜領袖。我們要相信的是一個制度及好的憲法,不管誰人做政府,只要領袖貪污,一樣要下台,要遵守法律,不能超越法律。
如果行動黨要執政,也要確保行動黨領袖一樣要幹乾淨淨做官。不能黨外一條龍,黨內一條蟲,不管黨內外,只要做錯、貪污,一樣要受對付,行動黨不要貪污、不透明的文化,避免淪為國陣、馬華一樣。
盡力為2人平反
★格西當區州議員陳仲祥
沈、吳是代表甲行動黨出席遴選候選人的會議,屬於黨內的會議。根據誹謗法,雖然黨內的會議不受絕對的保護,但受到條件性保護,向身分及地位高的人士提供意見。
沈、吳給意見的對象是秘書長林冠英,讓遴選委員會選出適合的首選人,是為人民的事,言論不含惡意。
此案目前上訴中,會盡力為沈、吳平反,討回公道。
辦千人宴為團結
★籌委會主席楊勝利
千人晚宴並非抨擊行動黨或任何領袖,而是為了要大家團結一致,為沈、吳籌募法律基金。
這起案件起源於遴選候選人的閉門會議,內容卻外洩,造成參與者沒有保障,遭起訴,不只是政黨的會議,任何組織,都會因為此案例受影響,希望此案能上訴成功。
真相不能被掩埋
★甲市區國會議員沈同欽
民主行動黨裡,如果不可講出真相,已經沒有了民主,民主兩個字是不是要重寫?真相是不能被掩埋的。
在行動黨多年,我是從一而終,黨沒有虧欠我,沒有黨,也沒有今天的沈、吳。我加入行動黨,沒人強逼,直到今天還是認為行動黨,是最適合馬來西亞社會的政黨。
當聽到有人把我和吳說為叛徒,是不是我出賣了黨、人民或貪污,還是我只是講出心中話、真相,就變成叛徒?
是不是代表一些黨領袖做錯,身為黨員、領袖都沒權提出意見,提出不同的聲音。
有些人說沈、吳遭起訴誹謗是個人的事情,你們有看過我在任何私人場所,講出誹謗誰人的話,導致被起訴嗎?有沒因為個人利益及恩怨,公開批評,導致被起訴嗎?
我和吳是代表甲行動黨出席中央遴選候選人會議,討論代表黨上陣第13屆大選的候選人。
甲行動黨重視候選人,是向甲人民負責,黨要派出最好的候選人,這就是我們對人民的責任。如果開會時講出看法,就受對付,還有誰人站出來講出真心話?這個案例,日後也將成為對付許多面對同樣處境的黨同志,行動黨將失去民主與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