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屋主生前未立遗嘱 丈夫与父母孩子平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女屋主生前未立遗嘱 丈夫与父母孩子平分

与妻子联名购买廉价组屋单位,但妻子在不久前逝世,事主不知可否进行转名手续?



⊙林先生指出,他与妻子多年前联名购买一个廉价组屋的单位,妻子在不久前逝世,因此不知廉价房屋单位的另一半产业是属于岳父母还是孩子。

他说,基于房子已供完而准备申请地契,所以计划将廉价单位的妻子名字转为儿子。

欲询问,在一个联名产业中,妻子一旦逝世后是由谁继承呢?



★莲花苑区州议员兼律师张菲倩

如果事主的妻子生前未立下任何遗嘱,其廉价组屋的单位的其中一半是事主所有,另一半则是妻子的父母和孩子平分。

不过基于是廉价组屋的单位,所以任何转名手续也需经过吉隆坡市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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