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在国外不够出名” 律师建议国内诉讼
(吉隆坡2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之一的拿督法鲁兹指出,纳吉有权利在任何地方提出诉讼,但基于他在外国的名气不及我国,他们还是建议纳吉在我国提出诉讼。
他今日和另一名律师拿督哈法利占出庭,处理纳吉对行动党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提出的诽谤诉讼案件后,针对迟迟未采取法律行动对付刊登纳吉被指拥有26亿令吉进入私人户头的《华尔街日报》一事,如此指出。
他指出,如果一名政治人物来自马来西亚,为何要到国外提出诉讼?况且该文章是透过《华尔街日报》官网发出,并可在世界各国包括美国阅览,这并不代表该政治人物必须在美国提出诉讼。
美国诉讼赔偿不多
他说,这类案件一般上都与名誉脱离不了关系,即使纳吉在美国提出诉讼,他所获得的赔偿也不多。
此外,拿督哈法利占指出,没有延迟对《华尔街日报》采取法律行动,而是希望有关按照程序进行,避免案件被驳回。
他说,只要《华尔街日报》引用美国“妥善保护本国恒久固有之宪法承传法令”(SPEECH ACT),所有美国以外提出的诽谤诉讼,将在该国法庭失效。
“我们也不希望拿到裁决后,却又面对不能在美国实施裁决的困境。”
哈法利占曾两次致函《华尔街日报》,以确认该报对纳吉私人户头被指拥有26亿令吉报导的立场,以及该报是否会引用“妥善保护本国恒久固有之宪法承传法令”,但该报仍未提供确实的回答。
“他们究竟是会光明正大的应对,还是躲在法令中?我们也希望不只是得到一个裁决,也希望该报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