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诉潘俭伟诽谤案 展延待厘清起诉资格
(吉隆坡2日讯)高庭今日批准控辩双方申请,展延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针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课题,起诉民主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诽谤案审讯,直到上诉庭裁决担任公职者,是否有诉讼资格提出诽谤诉讼为止。
高庭法官拿督瓦兹尔在内庭会见双方代表律师后,作出这项判决,并择定将此案展延至12月1日过堂。
纳吉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哈法利赞和拿督法鲁兹;潘俭伟代表律师则为哥宾星。
哥宾星受访时指出,在英国,公职人员同样拥有言论自由,他们不能够因发表抨击的言论而被提控,但这仅限于英国,是否适用于大马,就让上诉庭裁决。
法鲁兹在庭外向媒体指出,该上诉庭案件牵涉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及《公正之声》,目前上诉庭未择定聆审日期。
等上诉庭裁决
他也说,纳吉是以个人名义兴讼,没任何事务可以阻止他这么做,但高庭择定12月1日过堂,以等待上诉庭就该案做出裁决。
高庭原定今日聆审纳吉删除潘俭伟宣誓书部分内容所提出的申请,以及第一答辩人潘俭伟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
哈法利赞指出,高庭也将于12月1日聆审纳吉,要求删除第二答辩人,即人民媒体拥有人陈志刚宣誓书部分内容,所提出的申请。
62岁的纳吉于3月5日入禀高庭,起诉潘俭伟(42岁)和“人民媒体”(Mediarakyat.net)新闻网站拥有人陈志刚(51岁)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