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危机(8) 游枝:难民、移民、公民
难民,是亡命而来的不速之客。
移民,经由一定的审核,符合当地国政治、文化、经济三大条件而到来定居的人。
公民,可以由难民成为收留国国民,这个可能性比较小。合法的移民,经过一定的年月的居留,成为居住国公民的可能性最大。
不过,欧洲如果真的依照前些日子那种来多少收多少的难民应付态度,最坏的结果,是难民问题根本还解决不了,却彻底破坏了算是公平合理的移民制度。
欧洲,最善待难民的,不是德国,是法国和英国。
法国很长的年月,只要进入法国境内,居住、就业、纳税又没犯法的外来人,经一定的年月,就成为合法的定居者,过后也取得法国公民资格。
合法移民难过关
你在伦敦搭巴士,就会从巴士司机的肤色上看出外来人成为英国人的比率有多大。
但是,今次的西亚难民闯境,法国英国没有积极吸收难民,并不是法、英不再善待外来者,是从外来者带来的社会动乱中衡量出的决定,难民,绝对不等同移民,不能破坏了正确吸收外来者的移民政策。
像德国默克尔总理说的大量收留难民,其实她的德国人就不肯同意。
正正当当申请移民的人,要经过资格的审查、要符合教育程度、要証明对当地国有正面利点,更肯定不会是造乱者或社会负担,才可能取得移居的许可。如此严格查验而取得移民资格的人数并不多,万打万亡命而来的难民,如果就如此取得定住居留权,对正常程序的移民,根本是一种侮辱。
连留学生都在毕业后多数不具备留下来工作与居住的权利,凭什么逃亡而来的,包括缺了生活技能的、言语不通的、教育程度低的,却容易过移民与留学生而取得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