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嫌犯被控 綁架謀殺罪 下月7日過堂

(新山2日訊)“青年遭撕票棄屍”案;8名嫌犯今早在綁架及謀殺罪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將被判死刑。

8名被告依序為拉詹德然(38歲,汽車噴漆工友)、楊貴忠(23歲,無業)、羅維銘(27歲,廚師)、劉坤平(42歲,收賬員)、姚慧蘭(33歲,無業)、張維倫(22歲,無業)、梁秋揚(34歲)及林春安(22歲)。(人名皆譯音)

除了最后兩名被告梁秋揚及林春安,其他5名被告包括此案唯一女被告姚慧蘭,已于上月26日被控兩項販毒及一項擁毒罪;8名嫌犯今早在新山第一推事庭一同面控。

罪成死刑或終身監禁

控狀指8名被告于9月28日下午約1時,在士姑來五福城一同綁架華裔男子張子康(22歲),勒索5萬令吉贖金,牴觸1961年綁架法令第3(1)條文,可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與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若不判死刑則判終身監禁及鞭笞。

另外,8名被告也被控于9月28日晚上約10時15分,在士姑來皇后花園致死22歲華裔男子張子康,牴觸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可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推事莫哈末阿茲蘭沙基于此案,仍需等待死者詳細解剖報告為由,訂于12月7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道菲及諾法哈娜副檢查司;律師莫哈末法扎里代表被告姚慧蘭,以及律師G.K斯里達蘭代表被告劉坤平,其余被告則未聘請律師上庭。

據案情顯示,死者張子康(住在士姑來東昇花園)于9月28日致電友人,指遭不認識的人綁架,要求友人準備5萬令吉贖金后失聯。警方于10月4日在士姑來金山園武吉英碧安路旁森林,尋獲死者已腐化遺體,估計已斃命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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