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小園主申請庭令 入稟要求禁封路
(芙蓉2日訊)甘榜烏魯沉香木屋區地主挖坑封路事件,14名受影響的小園主正式入稟法庭申請庭令,要求在28A表格申請未有結果前,禁止地主封鎖原有道路。
14名小園主今午偕同馬青受邀中委李麒昌和馬華森州法律局主任吳健南,前往芙蓉法庭申請庭令。
李麒昌指出,在與14名小園主尋求法律意見和討論后,決定向法庭申請庭令,讓小園主在申請28A表格未有結果前,可以自由通行。
他提到,尋求法律行動的小園主,希望地主能在期間給予配合及諒解,讓他們不致因封路而受影響。
他透露,小園主已在10月21日向土地局提呈28A申請表格,以獲取土地使用權的準令,而土地局目前正著手調查中,預計需要2至5個月的時間。
馬華提供援助服務
此外,他也呼籲當地其他受影響的小園主聯絡他或臨時委員會成員。
吳健南指出,向法庭申請庭令主要是在土地局未有針對28A表格申請有所決定前,禁止發展商封鎖原有的道路,讓小園主可自由通行。
他希望法官能基于小園主的合法地位及部分小園主在此已有數十年時間等因素作為考量,批准小園主申請。
他指出,他們今午分別向法庭申請緊急庭令和固定庭令,若成功申請,需視乎法庭批准那一項庭令。
他說,馬華森州法律局律師團為受影響的小園主提供援助服務,僅收取雜費而已。
其他受影響的小園主,可聯絡由14名小園主組成的臨時委員會主要聯絡人蘇嘉興:019-2221132、葉穩苠:012-3993505或盧麗珍 012-6239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