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为再婚与家人不和 一别30年,后悔了
(吉隆坡3日讯)一名63岁妇女30年前,因家人反对她再婚,一气之下,和丈夫搬去新山居住;事隔多年,她仍一直耿耿于怀并深感后悔,希望与家人重圆天伦!
女事主萧女士(家庭主妇)盼能在有生之年寻找其父母和兄弟姊妹团聚,今日在马华公共服务及投诉部主任拿督斯里张天赐的陪同下召开寻亲记者会。
她说,30年前至她与前夫离婚后,便和12岁的儿子居住在十五碑老家,后来因认识现任丈夫王先生欲再婚,却遭其母亲坚决反对,一气之下,和丈夫搬去新山居住,没和家人连络。
她指出,于15年前曾回老家寻找家人时,发现老家已经人去楼空,邻居和亲友都不知家人去向。
她透露,其父亲名为萧尧铭(86岁)、母亲陈千好(83岁)、哥哥萧德(65岁)、弟弟萧开永(59岁)和萧开有(55岁)。
张天赐指出,联络电话为03-22033888。
妇女要索孩子生活费
寻分居丈夫
36岁华裔女书记与丈夫婚姻出现问题,分居3年至今,丈夫不但没有尽父亲的责任,也没有与她见面解决婚姻问题。
女事主谭女士(来自霹雳州)指出,丈夫黄有为(43岁,私人医院医生)与她为争4名儿女抚养权闹上庭,法官最终判儿女归她,而丈夫每月都需给8000令吉作为孩子生活费。
她指出,由于独自一人照顾4名儿女,孩子基本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根本入不敷出,加上其丈夫自判决至今也没支付任何孩子生活费,她无奈之下,只好向张天赐求助,希望其丈夫能出来,与她商量解决孩子生活费及婚姻问题。
她说,刚分居时,其丈夫仍有连络她们母子,希望能探望儿女,但后来却难以连络上丈夫,至今已有半年连络不上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