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杀人魔”表罪成立 须出庭自辩奸杀5控状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文冬杀人魔”表罪成立 须出庭自辩奸杀5控状

独家报导



(关丹2日讯)被控谋杀官员又强奸人妻的“文冬杀人魔”拉比丁沙迪,今早被关丹高庭裁决表罪成立,谕令即起一连3天必须出庭自辩。

被告拉比丁沙迪(45岁)面对5项罪状,包括指他于2012年11月3日,凌晨3时50分至4时30分之间,在文冬森林局员工住宿一间单位,谋杀34岁官员凯鲁,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罪成可被判死刑。

此外,他被控在同一时间与地点干案时,出示可致命的枪械,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第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及鞭笞不少于6下。



被告也被控2度强奸死者的31岁妻子,并蓄意致伤及对她发出死亡恐吓,牴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一旦罪成,每项强奸案可被判监禁5年至30年,及鞭笞。

法官拿督玛丽娜裁决时说,死者解剖报告证实头部遭凶徒以硬物敲击,导致头颅破裂而死。

用枪柄殴打死者

“死者妻子是重要目击者,供证时指凶徒深夜闯入屋内后,用枪柄殴打她及丈夫。”

她说,女受害者随后被蒙上双眼,凶徒色心大起,强制脱下她的裤子强奸,为免丈夫继续被殴打,当时她被迫乖乖就范。

“凶徒随后搜刮屋内贵重物品,并偷走金饰及手机等物,离开前再度强奸女受害者。”

她说,根据警方采集的指纹,及女受害者睡衣及床褥的精液化验报告,证实与被告吻合,因此宣判被告表罪成立。

此案主控官是西蒂副检察司、辩护律师为西华。

指警方栽赃陷害被诬赖

“我没做过(杀人),我是被诬赖的!”

被告拉比丁沙迪周一在首日自辩环节,频向法官控诉自己被诬赖,并声称多个被指为他拥有的证物,实是警方栽赃陷害。

他也重复说,扣留期间被警员殴打,及强迫在不知名的文件盖手印。

期间,当高庭展示警方在其身上起获的背包,及女受害者遗失的金饰时,拉比丁沙迪矢口否认这些证物为他所有,强调不曾接触及看过。

“我不抽烟,也不会使用枪械,不可能拥有枪械、烟草,但背包里的斧头是我的,平时用来劈材取火。”

被告也自辩说,2012年11月14日,他在文冬某橡胶园被便衣警方逮捕及攻击时,误把对方当海盗,才会出手自卫,致伤对方,并非蓄意。

由于被告的国语不流利,获通译员以沙巴土著语协助翻译。目前,他被扣押在文冬监狱。

新闻背景
面对多项强奸鸡奸案

拉比丁沙迪除了被控谋杀森林局官员及强奸后者妻子等5项罪名,也面对其他多项强奸和鸡奸案,被法庭宣判监禁长达133年,也因而被民众称为“杀人魔”。

众多案件当中,最受瞩目的是被控于2009年3月7日,晚上11时30分至次日凌晨1时50分之间,在彭州文冬吉打里新村一住家,奸杀17岁少女郭婉晶。

他于去年8月6日,被淡马鲁高庭宣判奸杀郭婉晶罪成,必须送上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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