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回檳城,和老媽一起去了個小型的文學分享會,遇到一位前輩作家,大家剛坐下來聊沒兩句,他就冒出一句,你在《中國報》的專欄我也有看,我不賞識你。
當下我沒聽清楚他最后幾個字說了什麼,問身旁的老媽,她還得轉述一次,他說他不賞識你。當下的空氣直接凍結,氣氛尷尬到不行,在旁的另一位前輩趕緊來圓場說:沒有啦!他不是這個意思。散場后,我要離開前,那前輩作家跑來和我握手,打哈哈說他剛亂講話,叫我不要介意。
幾天后,老媽還是耿耿于懷,貼了篇文在面子書又惹來些留言和私訊,江湖是非真多。老媽不開心我可以理解,難得一家團聚的星期日,開心地出去走走,順道聽講座,進門沒幾分鐘就莫名奇妙被人當面砍了,老媽心疼現在的我十分忙碌,身兼數職,同時做很多事情,要堅持寫作其實不易。我對他人的批評其實不太在意,在這個時代,如果真有人認真讀了自己作品后,寫篇文章來批評自己,應該要心存感激。但若不過讀了幾篇專欄文,就要否定自己的寫作,一笑置之即可,原諒我是心胸狹隘,自視甚高又記仇的天蠍座,也說不出“哈哈,謝謝指教!前輩批評我也是為了我好啊!會向前輩學習”這樣的話。
小事一件,本來無一物,一切都是浮雲,但撇開私人感受不談,這件小事還是有可論述之處。
一是世代的問題,馬來西亞華文后輩寫作者是否需要得到前輩賞識?新世代的寫作者是應該努力寫出自己的東西呢,還是努力寫出上一代作家認同的東西(文學獎的情況就是如此)。反過來,前輩作家挾其文化資本,卻不願意去閱讀和理解年輕人的作品,不能以互相尊重,互相閱讀,互相學習的態度,與年輕世代展開對話,那整個文壇就會停留在威權倫理和封建主義思維裡,對已經很艱苦的大環境無甚助益。
二是,關于寫專欄這回事,不知道為什麼,我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聽過許多前輩作家對寫專欄都抱持負面看法。一方面認為寫專欄隨筆,會影響純文學創作,另一方面是莫名的保守主義,違反經濟學原則地覺得,寫專欄賺錢是件要不得的事。
前者我覺得還好,對于散文創作或許有影響,對小說和詩影響應該不大。寫這專欄前,我沒什麼寫小說和詩,寫這專欄后,我還是沒什麼寫小說和詩。關于后者,作家作為一勞動階層,寫專欄賺得到錢,其實是一種美德,現在寫專欄的收入太低,反而才是問題。而純文學在寫作這一藝術活動的頂端,應該是需要大量各種形式的閱讀和寫作支撐,才是健康的生態,而不是大家都一味地不屑其他形式的寫作,拼命往純文學裡擠,最終這只會變成一種自己人寫,自己人看,自己人評論,自己人爽和社會嚴重脫節的小圈圈。
寫得好不好很主觀,如果可以做自己當然很好,也不用刻意媚俗,但相反地,文學世界裡,窮並不是美德,作品沒人讀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