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美麗惹的禍?一名華裔鰥夫非禮罪成,今日被判入獄4個月,刑罰從被捕日算起;他受推事詢及犯罪理由時宣稱:“那個少女太美了!”
育有一名12歲兒子的被告林隆城(53歲、油漆工人)承認非禮罪名,推事阿絲拉法詢及為何緊捉受害者雙臂時,他以華語如此回答。
被告在刑法第354條文(非禮)下被控,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監禁10年及鞭笞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被控于6月11日晚上10時10分,在馬大醫藥中心的病房,照顧半昏迷的妻子時,緊捉一名19歲女學生的雙臂並說“我愛你”。
根據控狀,被告當時正照顧半昏迷的妻子,他要求鄰床在照顧婆婆的受害者代為關燈,后者關燈后卻遭被告非禮,幸好她用力推開被告並逃出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