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被控洗黑钱 | 中国报 China Press

4男被控洗黑钱

(峇株巴辖3日讯)车椅座垫工友与另3名华裔男子涉嫌为诈骗集团洗黑钱30万令吉,今日在地庭过堂,4名被告将在明年1月17日至20日一起接受审讯。



4名被告分别是蔡家彬(50岁,车椅座垫工友)、蔡崇文(25岁)、蔡崇辉(29岁)和刘正迪(30岁),人名皆译音。

蔡家彬涉嫌为一个假冒警察诈骗乐龄人士的诈骗集团,提取逾30万令吉,今年8月4日在峇株巴辖地庭被控,另3名被告因非法接收上述款项,而在吉隆坡被逮捕及面控。因4人涉及同一宗案件,因此移交峇株巴辖地堂一起过堂。

被告蔡家彬面对40项控状,皆不认罪。控状指他在2014年5月16日至8月4日,分别从峇市多间银行,提取从非法活动获取的款项,提款额介于50至24万令吉不等。



被告涉嫌充当中间人,以两种方式提款,包括使用不同人士的提款卡,到自动提款机提款,或带着户头持有人,到银行柜台提取现款。

其他3名被告,与蔡家彬是兄弟和好友关系,被控在上述期间,以中国作为活动基地,向蔡家彬非法收取有关款项。

保外候审

4名被告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融资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监禁,以及相等于洗黑钱金额5倍或最高500万令吉罚款。

承审法官是阿祖雅,主控官为沙菲亚副检察司。蔡家彬获准以8万令吉保外,其3名被告则各以3万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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