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被控洗黑錢

(峇株巴轄3日訊)車椅座墊工友與另3名華裔男子涉嫌為詐騙集團洗黑錢30萬令吉,今日在地庭過堂,4名被告將在明年1月17日至20日一起接受審訊。

4名被告分別是蔡家彬(50歲,車椅座墊工友)、蔡崇文(25歲)、蔡崇輝(29歲)和劉正迪(30歲),人名皆譯音。

蔡家彬涉嫌為一個假冒警察詐騙樂齡人士的詐騙集團,提取逾30萬令吉,今年8月4日在峇株巴轄地庭被控,另3名被告因非法接收上述款項,而在吉隆坡被逮捕及面控。因4人涉及同一宗案件,因此移交峇株巴轄地堂一起過堂。

被告蔡家彬面對40項控狀,皆不認罪。控狀指他在2014年5月16日至8月4日,分別從峇市多間銀行,提取從非法活動獲取的款項,提款額介于50至24萬令吉不等。

被告涉嫌充當中間人,以兩種方式提款,包括使用不同人士的提款卡,到自動提款機提款,或帶著戶頭持有人,到銀行櫃台提取現款。

其他3名被告,與蔡家彬是兄弟和好友關係,被控在上述期間,以中國作為活動基地,向蔡家彬非法收取有關款項。

保外候審

4名被告在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4(1)(b)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年監禁,以及相等于洗黑錢金額5倍或最高500萬令吉罰款。

承審法官是阿祖雅,主控官為沙菲亞副檢察司。蔡家彬獲準以8萬令吉保外,其3名被告則各以3萬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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