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總檢察署呈陳情書 沙烈要求撤回所有控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向總檢察署呈陳情書 沙烈要求撤回所有控狀

(吉隆坡4日訊)國家養牛中心執行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已向總檢察署提呈陳情書,要求撤回他所面對的所有控狀,包括被指失信4970萬令吉控狀。



莫哈末沙烈辯護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在案件過堂後,向媒體指出,他已在9月把陳情書呈交給總檢察署。

較早前,主控官賽法依沙副檢察司告訴地庭,控方已接獲辯方陳情書,但需要時間答覆。

涉嫌濫用養牛貸款



法官諾莎麗達擇定此案於11月24日重新過堂,以確認陳情書結果。

地庭之前拒絕沙烈撤銷兩項失信控狀的申請,他過後向高庭提出上訴,但遭駁回,他接著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但上訴庭於在8月28日,駁回沙烈上訴,並諭令此案回到地庭審訊。

66歲的莫哈末沙烈面對的首項控狀,指他身為該公司執行主席,在2009年12月1日和4日涉嫌濫用975萬8140令吉的養牛貸款,在敦依斯邁花園的聯昌國際銀行,分別匯入4張支票,作為購買吉隆坡孟沙One Menerung公寓B座BI-1和BI-2共2個單位的部分款項。

第二項控狀指他於2009年5月6日及11月16日,在同樣的地點作出相同的行為,將4000萬令吉調動到由他和一名孩子擁有的國家肉類與牲畜有限公司。

沙烈也面對另兩項控狀,指他在未經公司的常年大會批准下就動用公司的資金,以作為購買公寓的部分款項,因此牴觸1965年公司法令第132(2)(a)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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