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割傷送診所醫院 母穿短褲 兒3度被拒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手指割傷送診所醫院 母穿短褲 兒3度被拒診

(新山4日訊)又是“遮膝蓋”風波,母親與嬸嬸帶受傷男童急診,竟三度被拒入醫院及診室!



2歲男童手指割傷流血不止,其母親和嬸嬸當時穿著短褲急著將他送入沙令的一馬診所,結果護士不滿,指示男童母親必須穿上紗籠才能進入,男童嬸嬸則被拒于門外。

然而,男童和母親進入診室在等候約一兩個小時后,仍得不到適當的救助,男童母親和嬸嬸只好帶他到優美城的一馬診所,想不到竟再度因為穿短褲被拒于門外。

接著,她們只好移步到古來醫院,第三度被拒于門外。



最后,她們在優美城的另一家私人診所求醫,小孩的傷口才得到處理。

民主行動黨全國副宣傳秘書兼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今日發表文告揭露,這連串因為衣著而被拒于醫院及診所事件。

男童父親黃祥藍今午接受《中國報》詢問時證實此事,其近2歲兒子黃寧果是于上週六(10月31日)中午12時左右,手指被割傷一直流血。

院方吁刪面書貼文

他說,在沙令的一馬診所時,因兒子嚎啕大哭,院方才拿紗籠要兒子母親穿上才能進入,兒子嬸嬸就被拒于門外。

他遺憾地說,兒子在急診室等候了大約一兩個小時還是得不到適當的救助,男童母親和嬸嬸轉到兩間診所,也因為穿短褲而被拒于門外。

“最后來到優美城的一間私人診所,兒子才獲處理,當時已下午4時左右。”

張念群在文告中透露,古來醫院院方于翌日(11月1日)晚上曾致電黃祥藍,希望可以刪除對方在面子書上發表的不滿貼文,但是院方卻始終沒有承認錯誤或道歉。

阿育拉末:公眾應遵守衣著規定
不滿意可向院方投訴

獨家報導:汪錦發

(新山4日訊)柔州衛生與環境委員會主席拿督阿育拉末認為,公眾到醫院應遵守衣著規定,但院方則有必要為受傷男童馬上治療,若有關人士不滿意有權向院方投訴。

阿育拉末今午接受《中國報》詢問時說,目前醫院都有準備紗籠,提供給穿著不得體的公眾。

另一方面,張念群在文告中指出,內閣在今年7月初議決,屬服務型的政府部門,不應實施衣著指南,除非進入者只穿內衣褲或比基尼等過于暴露的衣服,否則有關部門都不應阻他們進入。

“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長拿督阿都拉曼當時還信誓旦旦地說,相信往后不會再發生民眾被迫圍紗籠進入政府部門的荒謬事件。”

此外,政府首席秘書辦公室和公共服務局早前也說,公共服務局所頒布的衣著指南,只用來規定公務員的穿著,而不是針對到訪的人士或民眾。遺憾的是,類似事件又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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